您好,我请问下,在试用期间,需要签公司订立的试用期合同或者是协议吗。对我有约束力么。
签了试用协议,过了试用期后没签合同,公司突然说公司资金问题,所以就不用去了。
我是今年9月1号和公司签订的试用协议,试用期三个月,满后就转正签一年的劳动合同。但是我今年12月1号试用期满后,公司一直拖着没签劳动合同,在12月25号早上突然打电话就说公司资金问题,所以长沙的公司并到北京去了,我们工资就结算到24号。现在针对这个情况我该怎么和公司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我这两天看<<劳动合同
我是11年刚毕业的学生。现在在试用期想辞职。与人事部交流时,对方提到,虽然合同没规定要违约金,但是在三方协议上有规定要交违约金。请问我是否需要交纳违约金? 三方协议如下: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附件 1.协议自动解除条件:结业生,无学位的毕业生或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毕业的毕业生,不在本公司的接受范围内。已与
新劳动法中关于签3年合同试用期是几个月??在试用期内公司解除合同是否需要赔偿??
新劳动法中关于签3年合同试用期是几个月??在试用期内公司解除合同是否需要赔偿??
公司拖欠2个月工资,签过培训协议,申请终止合同是否需要交纳违约金
我去年进入公司(外资)时签了培训协议,并由公司派遣出国培训一个月,完成培训后回国入职,签合同期为一年,不满一年离职需向公司交纳培训协议的违约金。 如今公司已经拖欠2个月工资未发,并经常无故加班。 我想要回工资并申请终止合同,请问律师,是否需要交纳违约金?应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还是先去公司的人力部门,
已签明文规定试用期间离职,仍然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的试用期协议,协议有法律效力吗?若不按协议办
我今天是第一天上班,到人事部办手续时签了一份试用期协议,协议标明若试用期间需离职,也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协议我已经签署了,如果现在发现工作不适合,需要离职的话,需要按协议上办事吗?若不按协议办事,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我是在2012年2月16日进入公司的,进入公司的时候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跟我说试用期是3个月,转正再签合同,试用期间表现好的话可以提前转正。工作一段时间之后我和人事提出了要4月份转正,人事业同意了,而且让我写了一份转正申请,但是4月的时候因身体不适请了几天病假,后来人事告知说病假请太多要延迟转正,说
和企业签了三方协议,补充协议里说签订就业合同后一方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3000.我现在不想去了,公司
和企业签了三方协议,补充协议里说签订就业合同后一方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3000.我现在不想去了,公司也没对我进行培训,我的档案还在我手里,想问问违约金需要付吗,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