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绍兴市柯桥区组织部经办人,政策离休文件,有法可依,沈海琪
告知绍兴市柯桥区组织部经办人,政策离休文件,有法可依,沈海琪是1949年6月入伍登记表7月绍兴第十专员行政公署公安处训练班第一期。律师问,经办人说,沈海琪是第二期,当事人核实认定是第一期,请问笫二期是篡改事实,有没有有相关辞职相关手续根据,请求答复相关法律签定书,如果没有根据,清问经办人,有造假篡改档案事实,律师清问经办人,依法行政公正办理,拿出事实法律根据,让事实说话,让法律法规司法保扬诚信惩戒失信,维护人民群众政策权利保证司法权律有机统一,
i沈海琪离休符合中共浙江省组织部文件和浙江省人事发布相关政务
i沈海琪离休符合中共浙江省组织部文件和浙江省人事发布相关政务规定性文件绍兴柯桥区组织一直刁难不办
沈海琪离休信访中央纪委反映事实,从组织部到绍兴市察院签定中心
沈海琪离休信访中央纪委反映事实,从组织部到绍兴市察院签定中心高处长组织部副科长拿来自传和50年总结原始中都是第一期,篡改变成绨二期,警训班6月报到变成8月时间为二個月
清绍兴柯桥区委组织部根据法律法规离休政策解决,予盾问题是权力阻用
清绍兴柯桥区委组织部根据法律法规离休政策解决,予盾问题是权力阻用,不能违反党的宪法和法津法规的政治底线
对沈海琪离休条倒符合国务院法制联合组所造成经济费用全部有绍兴
对沈海琪离休条倒符合国务院法制联合组所造成经济费用全部有绍兴县柯桥区人民政府组织部支付对造成精神伤害原告
通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纪委组织部尽快落实解决冤假错案
通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纪委组织部尽快落实解决冤假错案,纠正对沈海琪离休政策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纪委绍兴市委第一巡察组及纪委组织部按照人大法工委政务院发布政策方针办理时限
呈请呈报绍兴市柯桥区组织部签定科,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各级鉴定
呈请呈报绍兴市柯桥区组织部签定科,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各级鉴定中心去对沈海琪档案自传及1949年6月入伍登记表第一张填表日期中原6月份改成8月,鉴定中第一期改成第二期,更为严重入团审定登记表第一批改成第二批事实根据,呈请呈报绍兴市柯桥区组织部及时纠正冤假错案,中共中央纪委组织部巡察组批示纠正,
确权依法行政纠正冤假错案呈报绍兴市柯桥区组织部根据当事人沈海
确权依法行政纠正冤假错案呈报绍兴市柯桥区组织部根据当事人沈海琪离休政策符合浙江省委组织部国务院法制联合组人事厅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过离休政策符合纲定性文件法律条例办结
确权呈报绍兴市柯桥区组织部对沈海琪离休政策办结,法律法规确实规定时限
确权呈报绍兴市柯桥区组织部对沈海琪离休政策办结,法律法规确实规定时限,,根据国家政务信访条例判决事实根据确实充分都有效期限5天工作日内办结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