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在深圳办理 国外学位认证,但是我不知道是自己找翻译公司翻译文件呢 还是把所有资料都交到代办点?自己找的话“诺 贝 笔”翻译公司 可以吗?
我是七台河市一名农税专管员,前几天看到文件:《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将全省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移交地方税务机关征管的通知》黑编2011【56】号,上面说是按照财政部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落实地方财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2009【37】号制定的。我查了一下2009【37】号文件,上面明确
我的房屋是loft双层,两层总高度5.4米,2010年当时买房时开发商宣称供暖费按照一层面积收取,合同中也明确写出了按照套内面积收,写明了套内面积40平米(即一层的面积)。。。 现在2011年收房,开发商却拿出了2001年的《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民用供热价格和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的通知》,上面说层高超过4米的简易房屋,
辽高法(2009)229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细则(试行)》文件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辽高法(2009)229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细则(试行)》文件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一个月前,XX在一朋友宿舍睡觉,朋友不在宿舍。楼下有一位认识的,是有贩毒行为的,让XX送两包K粉到楼下,有俩人在楼下等着,XX不肯,在XX下楼去买宵夜的时候,XX看见那俩个人,那两个人问XX有没有K粉,XX说在楼上那一位有贩毒行为的人那,刚好有俩名巡警走过来,那俩个人一看见就马上跑,XX不知怎么回事,惊慌失措就跟着跑
关于新社会保险法中的第十七条病残津贴实施问题国家有没有细则文件
我妹因患精神分裂症,丧失了劳动能力,孩子死了。丈夫在去年也去世了。所以,养老保险也交不起了,新社会保险法出台后,第十七条明文规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病残津贴。可是社保局局长说:没有实施细则,办不了。这个问题是否可以通过法院解决。或者还有什么方法解决?
现在跟一这外国的律师事务所关于准备文件的问题,要提前汇款,求证这个律师事务所的职员是否真实存在。
我想确定一下是否有这家律师事务所和职员:SOLICITOR / ADVOCATE, EDISON LAW CHAMBERS, RUE 26 LAMADU, NGOR AVENUE, DAKAR SENEGAL. PHONE: +221 772 906 628. Barr. (DR) ROBERT EDISON ESQ. 现在跟一家外国的律师事务所关于准备文件的问题,要提前汇款,求证这个律师事务所和其中的职员是否真实存在。
我签了这样的文件,可是不知道这样的合同有什么问题,麻烦你们帮我审核一下
合同签约状态: 甲方:上海创佳文具用品有限公司(已签约) 乙方:张志桃(已签约) 国家劳动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分局(已审核) <恭喜您,合同经四方确认后于2012-05-03 12:58:56起正式生效> 本合同在法律的有效范围内:由上海金逸律师事务所_陈律师在场监督签约具有法律效力,如:此后双方有任何争议以此合同
公司是一家保健品销售的民营企业,本人在公司作为专卖店里一线销售员工作已经有将近七个月,但是还没与公司签定任何合同。在6月19号本人向公司口头提出离职意向,工作一直维持到七月底,而公司在6月28号发布文件宣称,在七月份促销月后三个月内离开公司的,将扣工资的10%作为老顾客服务经费,由店长当作店内统一服务经费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