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摩托车在2009年11月23日晚上18:40分时在厦门市同安工业区大门口往工业区方向正常(直行)行驶,大概行驶300米左右撞上一位横穿公司刚下班的自行车(六旬老人),当时我有报警,伤者也有送到医院检查,院方当拍片说没什么事,可直到现在她还在医院不出院,还一直叫我去医院交医疗费。请问一下我这种情况交警责任划分我会
我在8月18日驾摩托车与一辆电动车相碰撞,交警事故认定对主负主要责任。但对方拒绝赔偿车辆损失和人身伤害。我想向法院起诉,但好像有说这样的诉讼是得不到赔偿的。请问是这样的吗?如果能赔偿,应该怎么办?谢谢!
我爸爸前段时间骑摩托车在路上等红灯,突然有辆非机动车冲过来撞到了他,定了10级伤残,当时情况紧急没有报警,【监控录像也没录到,那地方是死角】事后,当事人带到交警队做了笔录,由于当事人是帮一家商贸公司打工,骑的非机动车也是商贸公司的车,所以打官司也是告的商贸公司和本人,但开庭那天,当事人去外地打工了,他
我朋友在顺道上行驶非机动电瓶三轮车,无驾照由于天黑在路口处突然窜粗一位老者一下子就撞到了他,当时那位老者就晕在地上,我朋友也没跑就马上把他送往医院抢救,最后抢救无效死亡。当时情况紧急没有报警,【监控录像也没录到,那地方是死角】事后,当事人带到交警队做了笔录,最后商议后决定私了,肇事人赔偿资金28万。现
我所驾驶的公交车停放在终点站指定地点,是一条双向6车道的城市水泥公路的路边,熄火后在调度室休息的时候被一辆电动车撞上.造成公交车车身受损,电动车严重变形,电动车车主受伤,现在经交警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目前正在耗,想请问下专业人士.这种事故责任会怎么划分相关的赔偿问题怎么解决啊?
我是江西省鹰潭市滨江明珠小区的业主,现在我们小区都不让我们车子停在小区里面,小区里面是有十个露天停车位的,以前是谁先到谁先停,现在他们就说要交十块钱一晚上,要不就租他们的地下停车位,我就想问下,他们这样不让业主的车子进小区是合法的吗?我们买房的时候交的公摊面积的钱是关于哪方面的,
我们小区地面上非机动停放为免费的,地下车库为收费有人看管的,我车子是付过停车费的,还是被盗,但物业拒绝赔偿,110也打过,他们说自己协商,可是物业不见讲道理,请问我该找谁?
6月21日 上午9时许 我父亲骑电动三轮车在北三环靠近海虞北路立交桥段 由东向西在隔离栏外非机动车道上直行 当时有雨 车速很慢 大概时速10公里,到恒隆机械路口时 有逆向(汽车车主说是同向)汽车驶入路口 我父亲发现后紧急制动 下意识右转弯避让 造成三轮车翻车 人跌伤 被翻到的三轮车砸中 医院诊断为脊椎骨折,目前住院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