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本人)租乙方(房主)房屋期间,遭遇小偷盗窃,但除了门锁外,没遭受任何损失,甲方要求换锁(合同上写的人为原因损坏物品由甲方负责、盗窃地震等造成的损害房主负责)乙方不给换,并要求退还剩余房租,甲方搬走。
就在当天甲方搬走了,第二天早晨房东来确认一下具体退多少钱,之后双方手写了合同,一式两份,双方都签字了,写的三日内乙方返还全部余额,一千五百元,终止合同并且以后任何事情与甲方无关。可现在时间到了,乙方就说没有钱。我该怎么办?
个位好心人,我需要做什么?去哪儿起诉?我刚大学毕业,完全没接触过这些事情。要是打官司好像胜诉了诉讼费是输家拿对吧?
我父亲借给朋友66W,就给的2分的利息,有借条。今天得到消息说那个朋友跑了,那个人不只是欠我们家的还有其他人的,可能要欠到400万。不过跑掉的人在我们县城还有些不动产,不过不知道有没抵押。今天去,她老婆说都已经离婚了,我想问下百度的朋友们,我现在的情况要怎么解决,具体能追回多少。
我雇用一司机开搬家用厢式货车,开始试用,司机还很肯干.三个多月前承接一客户长途搬家,临走前司机为车添加机油时,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加入了100元3桶的机油,有人证.此事是在车大修后司机本人自己说出后才得知的. 在搬家途中,行驶近盘锦路段,司机听到发动机声音异常,停靠高速路边,随行的的客户车辆在后,并告知司机车可能拉
各位大家好!这个问题有点模糊。至今8年前.子女向父亲借款10万元人民币,开设诊所。后续子女离婚.不承认向父亲借钱.借条被其子女保管.离婚后.双方离婚协议填写.共有财产女方不分,但10万元借款由男方负责赔付其父亲。男子在此期间因个别原因(道德)后续填写一份借据给其父亲。·法官判决后.男子抵赖·不履行赔付合同书。说
女方离婚前借的帐,男方不知道的情况下,离婚后还不上,应该如何处理? 女方原来说:将钱用于公司生产(与人合伙开的食品加工厂,现在已经破产)无法偿还。但是我这里有女方当时以个人的名义所写的借款欠条,与当时的公司无任何牵扯。现在女方又说:我承认借了你的钱,但是当时没钱,无法还你,等以后有了钱再还。我现在不知
我是毕业三年贷款买的两台搅拌车,在工地上干了三个月活,本来是一个月一结帐但到月老板就说款还没拨下来等几天,一直到三个月整,老板连同他的管理人员都跑了。当时他跟我签合同时是他亲自签的名,盖的章上有‘项目部’字样,他跑了我去项目部。项目部说那不是项目部的章是那老板自己刻的章,并说老板已经在项目部拿超了钱
前男友是外地人在成都打工,前前后后借了我几万块钱已有一年半,有借条的只有1万多元,我也不想追究没借条的了·就想拿回有借条的钱,几次打电话催其还钱都拒绝还钱,现在还把电话设为拒接,我该怎么起诉(我知道他家地址、身份证号码) 问题补充:我是应该在成都法院起诉,还是应该在欠债人户口所在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