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诉 人(原审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再审申诉人):长沙衡器传感器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高宁一,所长。 被 申诉 人(原审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再审被申诉人):李向阳,男,1972年1月29日出生,湖南省湘乡市人,娄底车务段职工,住娄底机务段84户1单元5楼。 申诉人因与被申诉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伙纠纷”一
事件经过 父亲和原工作单位存在劳动纠纷问题 双方已经通过法院起诉 经初级人民法院 和 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 已经终审判决 原单位应向父亲赔付拖欠的加班费等9000余元 但是一审判决的时候法院判给父亲赔偿金30000余元 父亲对于终审判决结果不能接受 于是想上检察院提起抗诉同时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在检察院的咨询过程中
我在一个终审的民事案子,想去高院申诉,有朋友建议我去检查院抗诉,说抗诉立案的机会更大,而且检查院立案的话是一定会再审的。 请问我应该先申诉再抗诉呢,还是直接抗诉。 如果申诉不成再抗诉可以吗?或者抗诉不成再申诉可以吗?
请有能力伸张正义的人士联系本人,听取录音!!(民警刑讯逼供,作伪证!) 2007年10月18日,我因所住平房一间没有上下水,无法生活居住,多次到产权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房管所)找副所长张健京协商解决未果。蒲黄榆派出所当天接110出警,民警“王雁庆。王伟。李拥健。贾京才”却违规执法,现场无故殴打本人,并串通
我的亲戚因土地承包地被占,所得占地补偿分配纠纷,亲戚前妻及女儿(未成年)另立户单独生活(亲戚签土地承包合同前),亲戚有自户承包合同,再婚另组建家庭4口(2个未成年男孩)以承包法、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亲戚与前妻及女儿没有任何关系,可现在前妻及女儿占地补偿认定有他们份额,法官不经任何细致调查核实实际事实
暗箱操作,在原告当事人完全不知情,完成申诉立案、提请抗诉、提出抗诉、仲裁再审。原告当事人怎么办?我条
法院2010年股东知情权纠纷案判决生效,被告人始终逃避迁安与北京两地法院强制执行,并故意销毁财务会计凭证等发最证据。原告举报被告人犯罪案正立案侦办阶段。被告人伙同有地方势力并与负责检查监督人员由亲属关系的律师合谋,编造被告人因为没有收到法院传票未能及时参加诉讼,丧失了本案诉讼权,编造公司早已解散等谎言,
我父因拆迁被以刑事诈骗逮捕,一审被判十年,补偿土地的钱说是诈骗所得要退回,在上诉期间,我父在看守所重病,添了脑梗塞。无人通知家属,在无助无奈,孤立无缓的情况下撤诉,我们该怎么办啊,跪泣求助!!
你好!父母是老实巴交的农民,由于以前与邻里有纠分,对方为了报复,在一次意外摔伤后,诬陷是我父母打的(当时我父母离她有八、九米远,有第三方证人在场)。后来,对方住院治疗并报案,经过派出所的调查,由于证据不足没有立案。对方提起民事诉讼,后经过县人民法院判决,父母胜诉,之后对方不服提出上诉,到秦皇岛市中级
我家亲戚,男,文某,婚姻存续期间因家庭琐事夫妻反目,为孩子文某不想离婚,迫于女方纠缠哭闹,给女方打了一张并无事实依据的借条20万元,日期为2004年#月#日;后于2006年底离婚,孩子小归母亲,文某负担抚养费;文某婚前有房一套,购房发票名字均为文某父亲的名字,为免遗产税,房产证名字改为文某,因文某夫妻2006年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