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市政府非法圈占我们农民的耕地,破坏果树和农作物,当时我们聘请律师结论是非法占地,回复地貌,到现在还没有结果,前几天政府开会,在市长办公会议纪要里明文规定:“总体原则市政府最终收益每亩最低不得低于45万元。”这样合理吗?我们一个怎么做?请指教,谢谢!
村委会在农民毫无知情的情况下,非法占用了农民的耕地,且承包外人开砖厂80年期限。 不知道违反了哪条规定
我来自大山贫民,移动公司未经我同意,私自和我们村长签约了合同,现在在补偿问题上,我们打不成协议,我们的那片地也算作是块好地,在高原上,比较平整,移动公司非要按山地标准赔偿,
乡政府和村委协调宗教用地,未经同意就占用了农民耕地,即没有任何征地依据,或转让合同就占用了农民的耕地。请问一下律师,农民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您好!我是革命老区平山县岗南镇霍北庄村名。我们村委打着“建设新农村”的名义,以每亩1000元征地,签了一份70年租用耕地的“协议”,但只付20件的租金。平山县国土资源局已经把我们村50亩耕地的性质变为国有,已经进行拍卖。请问这合法吗?村里现在仍有10余户村民不同意占用耕地且没有领取20年的赔偿款,但开发商强行施工
我们村是几十年的老农了,今年政府说要收地,说是年年给补助,其实在附近邻村经验教训说明:只给个一两年就不给了,没有规范的合同文字相关条文,而且强行征收,未经农民允许与协商私自用推土机拱地,拒不交地的,就停电停水,不让浇地。。。。。。还请各位律师帮帮忙,这几天愁得都睡不着觉。最后我们村是河北省邢台市的北
镇镇府和开发商未向农民出示任何用地及相关手续,村委也未召开任何集体会议,开发商就强行挖山毁地,并动用黑社会看场,如遇有不服就暴力威胁,截止到2012年6月27日,已毁良田沃地500余亩,水溏6个,树木5万余棵,一直上访无果,请救救这可怜的老百姓吧!!!跪求上级及有正义感的人士给予帮助!!!!
我想咨询下: 村委会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修公路的名义征用农耕地,征地完全是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不明不白的塞给一个存折,说是征地赔款,具体的赔偿标准未讲清楚,丈量土地时完全在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且也从未向当时人出示修路征地的相关文件,请问这样算不算侵犯人权?请律师们为我们还公道!先谢谢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