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陈红梅,出生年月1941年6月14日。2011年7月28日经长宁区妇婴保健医院门诊诊断为乳癌,8月1日行左乳全切术及左掖淋巴全扫除术,切片报告为左乳浸润性恶性肿瘤,肿瘤淋巴结转移为15/20,经化疗、放疗、免疫和目前的中医整合治疗,现左手依然肿胀,已丧失部分生活自理能力。屋漏偏逢连夜雨,父亲在2011年9月确诊为肠癌,2011年9月行肿瘤切除术后,于2012年5月20日逝世。 自从父母生病后,两位女儿才知道,原来由母亲(房产租赁人)、父亲、弟弟共同租赁的房产,已经在售后公房手续中,变更为弟弟一个人的名字,后经了解,老人向我们叙述:当时是母亲和父亲去居委代办处办理的,儿子告诉她:“房产证上名字写得越多,手续费就多”当代办人员问:“以后房子肯定是给儿子的咯!”毫无法律意识的父母就写了儿子一个人的名字,也一直未向两个女儿提起过,但后来,母亲听邻居说:“儿子的说法是不对的”时候,几次提出加上老两口的名字,都被儿子儿媳以“要加名字需要很多很多钱的!”一直拖到现在还未解决。 为了保障母亲的后续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2012年7月14日(周六)。母亲告诉弟弟在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弟弟未当面拒绝,当7月28日,母亲再次提及此事时,遭到弟弟一口回绝,并坚称,现在房产证上是我一个人的名字,是具有绝对权的,要加上她(母亲)的名字,就是侵犯他的权力。请教律师,我们怎样才能主张母亲的合法权益?盼回复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与开发商在动迁安置协议书中约定:如果甲方变更回迁位置,乙方选择住房。现在回迁位置变了,经多次协商,但开发商不兑现约定,现在回迁房没有建好,确提前进行预先分配回迁房,分房现场有公证人员进行公证。在没有办法情况下只好先参加分房,(发钥匙入住还得7个月以后)。因为我的顺序号排后,所以分的
家里要拆迁了,奶奶又3个儿子,我爸老二。现在要拆迁了,老人要求我爸和另外2个儿子买一套房子给他,要求房产证写他名字。 爷爷和奶奶 2人退休金加起来有4000块钱。住在三儿子家里。退休金也补贴三儿子的。大儿子买房子补贴钱给他买房子的。我家什么都没有。 我记得我小时候去奶奶家吃饭。他桌上有肉都藏起来不让我吃。有
我外婆家要拆迁,是承租房;我母亲因为06年中风一直住在现在要被拆迁房内,但户口在我和我父亲在上海公房内(17个平方米,高层,不方便中风人上下楼)。做为残废人和实际居住人(住了8年),是不是应该属于《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面积标准房屋调换应安置人口认定办法》第八条第七项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中的安置人口范围。安
空挂户口无权获得动迁补偿安置款!托底保障人员可以获得保障托底费
空挂户口无权获得动迁补偿安置款,托底保障人员可以获得保障托底费。 以上内容是根据什么来认定的?
大律师:我要求第一、拿回安置协议书原稿(我们没有拿到协议)。第二、按协议,我还有一套房子。我要拿回来。第三、动迁公司单方面,修改安置协议,合法吗?我不知道在哪里可以咨询到你?收费如何?
本人系杨浦平凉地区 旧区改造范围,此次动迁 公布 想咨询下 一下我个人情况是否属于被安置人口, 1,房屋性质公房 2,由于承租人已经去世,无承租人状态(承租人无任何遗嘱 指定任何人为遗产继承人) 3,本人属于户口14人中 在上海市区有89M2商品房(70%为贷款购置) 已婚有未满1岁孩子1人 想问问是否属于被安置人口
法律专家你好 我是河南信阳的,我家住的两间房子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单位分的福利平房,并一直在其居住。全国房改时按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平房不参加房改,因此我住的房子也未房改。2007年又被单位违法拆迁,单位说我没有产权证,单位可以任意拆。为此我不间断的、多次找到相关部门要求安置解决,无果。至今房屋已被拆
安置房是我和父母共有,各占三分之一,父亲去世后母亲把房子已经以买卖的方式过户到我的名下了,哥哥还有权利要回去吗?如果有权的话他在几年内才能要回?他现在不知道房子已经卖给我了那他是不是有权利随时起诉我呢.还有就是他一直赖着不走,他前几年一直住在这,我是不是可以以收房租的方式索要房租 哥哥是不是在父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