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师,您好! 我家现在有这么一场官司打了一年多了,但是现在的中级人民法院的副厅长在没有开庭的情况下并且没有律师的陪伴下,私下里叫当事人谈话三次并且带有恐吓,这个让我们非常的困扰,在这里向咨询一下! 大概情况我以下描述一下: 1. 我们属于被告人暂时用A代表,B代表原告 2. 被告和原告的关系:被告的丈夫是原告的丈夫的弟弟,目前被告和原告的丈夫都已经逝世。 就是姊妹妯娌的关系。 3. 事发原因:平房房屋拆迁更换楼房 4. 事情经过: 1984年---1990年:在这期间,B随B的丈夫经济条件比较好,去大的城市生活,B不能生育,抱养了个姑娘,只有过年的时候来呆一两天;A和A的丈夫在老家平房生活一直照顾婆婆,生一个儿子一个姑娘。 平房房产证上的名字是A的丈夫的名字。1990年的时候A的丈夫出了车祸逝世。 1990年---1994年:A一直照顾婆婆,那时候的婆婆已经半身瘫痪了。1994年的时候婆婆去世了,B和B的丈夫在在A不知道的情况下私自拿走了房产证,并在没有任何公正的情况下自己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涂改成B的丈夫的名字,有明显的涂改痕迹;婆婆办丧事没有出过一分力,还将婆婆办丧事亲朋好友给的礼钱都拿走,基本上将值钱的都拿走了。A一直不知道房产证道哪里去了,找不到;以及办丧事的钱都是A出的。一直到后来A才知道房产证被B拿走了。 1995年---2000年:在这期间B 的丈夫得了肺癌,每年过年过节的时候B 的丈夫想看看弟弟的孩子们,但是B 从中阻挠,阻止其丈夫看孩子们。到2000年的时候B 的丈夫肺癌严重,去世之前一直想看看孩子们,在去世的头天晚上A带着孩子们去看看大伯,但是B还是在中间阻挠,不让其丈夫说一句话,呆了不到5分钟就赶着要走,不让看了。第二天中午其丈夫去世了。 2000年---2008年:在这期间没有过多的联系,但是平房要拆迁了,A几次找B讨论怎么来处理这个事情,但是B躲着不见,并且打电话的时候说“打错了, 没有这个人”。 2009年房屋要拆迁了,还是找不到B,A的儿子是第一法定继承人,拆迁更换楼房的名字是A的儿子,并且补助3W元(还没给),楼房按照市价算,少的钱要自己补上。 这个时候B 出现了,什么都不说直接告上法庭。查出的证据:在城管所的底子上的房产证名字是A的丈夫的名字,下面写A的丈夫及A是法定继承人。而从B的手中的房产证上的名字明显改过。B在法庭上胡搅蛮缠,以及造假证。最终法院调解情况下,A也看在是亲戚的面子上,补偿金各1.5万,房子是A的儿子。 第二次B 将法院告上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将县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全部推翻,说“这个就是胡扯,错误的判决”,中级人民法院的副厅长在没有开庭的情况下,叫被告人单独谈话三次,在这三次谈话中经常威胁,恐吓,基本上就是以下的话语:“我们如果判了就是最终审判,你再不能上诉,”,“我已经去取证了取到的证据都对你不利(原告提供的证人),”,“这个涉及到民事和刑事两个”,“今天的谈话我就不记录了” 等等。 他们说要调节,A不调节,让直接判,但是法院一直在拖。A请的律师一直在帮原告说话,劝我们调节同意什么的。 这里面有些细节写的不是很清楚,大概情况是这样。 5. 卢律师,我有几个问题要问一下: (1.) 房产证在这个里面是不是最有利的证据? (2.) B伪造证据是不是犯法的? (3.) 按照正常情况下取证应该是律师取证的,为什么副厅长可以取证,而且是单方面的人提供的证据和证人? (4.)在没有开庭的情况下能私下里找被告谈话吗,而且还是用恐吓的口气,A不去还要强迫去谈话,而且在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这个情况正常吗,如果不正常那么这个副厅长犯了什么法? (5.)现在还没有开庭,但是据说判决书已经出来了,判决结果是楼房和补偿金是共享的,如果是这样的结果,我们如何来上诉:不仅要楼房还要全额的补偿金,还有一年多来对A的精神困扰的精神损失费? (6.)还有一个问题,在在犯了什么错误的情况下律师就被吊销执照干不了律师了? QQ:272531851 电话:13585643427 邮件:2727531851@qq.com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
80年农村建房,父子共同建造一幢房子给儿子结婚用房,后不久父亲与儿子分开住,90年发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名字为儿子,无父亲名字。2010年房子要拆迁,在儿子愿意赡养父亲的情况下,现父亲要求拥有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请问这种情况下父亲拥有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吗?
因我村开发房屋拆迁 我家共七口人 七间房子 这七间房子是以前我们村塌陷村里按人口分给我们的 有我爸 我们姊妹六个 现在开发 开发商按每间房58一平方赔给我们的 七间房 我哥签一间 我爸签两间 我两个弟弟各签两间 我爸说我们女孩没有份 我的户口 和我孩子的户口都在我们村 我现在没有房子 住 我想咨询我这做女儿的到底 该不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爷爷家的房子带有一个院子,房产证和土地证都有,是爷爷的名字,爷爷有6个子女。我爸爸10年前在院子里面又盖了一个房子,盖的房子也有房产证和土地证,证上是我爸爸的名字。现在爷爷去世了,房子又要面临拆迁问题,我爸爸的几个兄弟姐妹要分我们家后盖的这个房子,请问他们有权利分吗?谢谢。
我公公十年前买了二手房,因老年人法律意识少,一真没有过户,现拆迁了,原房主想要一点补偿,说他亏了,我们现在仍住在里面,现要怎样做能保护自己最基本的利益
我2001年和开发商订合同,开发商要拆迁我的房子。我就搬家了。说2003年交房的至今未交房。当时签订的合同是1000一平方。到现在开发商安置房没有盖好,不给我们房子,而我们家的平房他也没有拆掉。可那房子已经不能住了。我们也在签了合同后搬走了。现在开发商说不拆我的房子,那合同也无效。就算我们想要房子也要安现在3000
10年前买了一套房子,一直住到现在。当时卖方无房产证,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有买卖协议,集体土地使用证正本和卖方结婚证书复印件,卖方身份证复印件也在我方。但是在买卖协议上有许多问题,譬如名字写成错别字。直到现在遇到孩子结婚和房子拆迁问题。不知道怎么办才能解决拆迁带来的后顾之忧。房管所现在也不能办理房产证
我朋友的父母离异,父亲因生意失败把房产抵押给银行,后又因赌博借了高利贷,被高利贷逼迫将房产二次抵押在房产证上加入了出资人的名字,之后多年我朋友租房在外,那套房被出资人出借。现在可能要拆迁了,我朋友有居住权但没产权,根据现在的拆迁办法据说是将款项全部交给产权人,那这样的话我朋友就没地方住还没地方放户口
我们这拆迁是按原有宅基地面积分房或给钱,而我有户口未婚,属于大龄女而且有病在身,继父和同母的弟弟都不同意给我房屋,这种情况下我能否争取到属于自己的房产
我们家是前几年买的二手的楼房一楼,由于以前的房主在楼前盖了一个平房跟楼房连一起了,他的旧房产证上也是写的住宅1住宅2,我们新办的房产证上也写的是住宅1和住宅2,现在要拆迁,开发商说前面的(也就是那个平房)是附房,他们说查阅过资料登记的是附房,国家不是08规定以登记簿为准吗?我们家在08年以前就办理了过户手续
一处平房,是集体土地使用证,曾经是我的爷爷找本村人买的,本村第一批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时候,我父亲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在集体土地使用证上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奶奶和姑姑都不知情!我的爷爷奶奶有5个孩子四个姑姑和我的父亲,现在爷爷去世了,奶奶和四个姑姑,还有我的父亲,还有我,私下签了一份赠与协议,分别在上面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