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买一档门店,因门店没有房产证,原司法单位自建卖给本单位职员的,整栋楼的房屋买卖都没有房产证都是通过买卖合同进行的,现如果买的话将原签合同转给我,这个合同具有法力效率吗,房屋所有权将来是否归我所有?
我是出卖方,合同约定定金5万元,我也出具了收条5万元,但合同签订时间已晚,实际我收了6000现金及44000的欠条。现我根据欠条要求对方归还欠款,是否可以。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我认
原告:柳X 被告:(丈母娘)栾X、谢X、(女婿)周XX (栾X为谢X的母亲,谢X为周XX的妻子,) 第三方:中介 房屋产权由周XX和谢X共有 谢X口头委托栾X与XX月XX日和中介与柳X商谈买房意向。当日就房屋内现有家电和家具的折价问题时,谢X向栾X表达了折价不得少于2万元的要求。栾X在和买房方商谈后,擅自接受其1000
我于2010年3月份在南京我爱我家房屋置换公司登记了出售自己正在住的房屋一套,当时我爱我家公司员工告诉我,我的房子最高只能卖到50万,前几天我爱我家公司员工联系我,说有买主了,然后带买主来看房并且和我签定了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并且付给我1万元定金,约定房屋价格是51万,合同签定了之后,我私下匿名联系了我爱我家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____________ 号楼_______ 房间私有楼房住宅一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 ,朝私________号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使用年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 日止。 问题:朝私________
本人于2001年与A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我协助A办理房产证,部分房款于本人拿到所有权证后再付,未约定违约责任。 签订合同后A已交付房屋(01年至10年房屋的实际占有、使用人为我)。但至今(2010年)A仍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期间我多次催促其办理无果。现我欲诉至法院,请问法院能否依据房屋买卖合同确认房屋所有权
两年前出手的新房子17万,当时签的合约是到时候协助他领房产证,前阵子房子的房产证下来了,在我手里。因为现在的房价也比较高,当年卖的比较便宜,想问他要点补贴,但是他已在法院诉讼。请问如何操作....谢谢了
您好,我跟别人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是期房(目前只有开发商的收据证明房屋属于我),合同一式两份(买卖方各一份),我是卖方,合同规定买方向卖方支付首付房款19万,包括转让费2万,现在我不想卖了,要违约。合同规定卖家违约要双倍返还买家定金,但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定金金额,请问如果买家经法律手段,我们胜诉的
主体合同大致内容是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买卖,但是没有写明房屋中的物品和房屋附带装修及装修相关物品的处理权,在居间方的指导下用白条写了部分物品的出卖情况,但是后来发现白条签字不完全(卖方的共有人为2个人但是只签了一个),而由居间方提供的主体房屋买卖合同上卖方共有人2个人又全部签署完全,买方和居间方签字
房屋产权证上有卖方及其儿子的名字,卖方的儿子在国外,签订定金合同时无法到场,此时卖方儿子的委托卖房授权书及其公正也未办妥,卖方和中介要求提前签订定金合同并支付定金,那么此时签订的定金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有问题可否通过其它途径保障买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