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年加入公司到09年底与公司签了两次合同。在10年又与公司签了无固定合同,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按什么?怎样要求公司赔偿我的违约金?谢谢!
我和公司签订2008年1月1日至2013年十一月一日,现在公司在没有什么理由的情况下解除合同,我应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养老保险应怎么办?
公司在和我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提前解约双方要赔偿违约金的条款有效吗?
我因故想离开现公司,但合同还有8个月到期,在提前30天交辞职报告后,人事部门说要我赔偿5万元,因为以前签订的合同中有写这一条,所以想确认我是否要赔偿给公司,如果不用赔但是公司不给我办理手续,我是否就可以离开公司了?谢谢!
我2008年2月入职签了一份1年的合同,2009年4月又签了一次一年的正式合同,到了2010年公司却不再给签正式的合同,而是签了一个一年期的协议,本来是到2011年4月协议到期,现在却要在2010年底解除。那么请问签了2次固定合同,是否就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不签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违法,那么我该怎么办?那么按照现在
公司无故辞退我,签了三年合同,只做了一年多就要辞退我,有怎样的赔偿
我在公司做了一年多,现在公司要无故辞退我,签了三年的合同,请问我能的到怎样的一个赔偿,谢谢
我在公司工作14年.2008年与公司签了无固定合同工作到2011年1月底.公司以1个月710元计算共12个月陪偿与我解除合同.我暂时未同意.以我工资平均一个月2000元收入.按劳动法计算是多少钱?
已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现要解除合同应如何赔偿?是一年赔偿一个月,请问那工资是实得工资还是应付工资,需要需要扣除社保,所得税之类的?谢谢
您好!我是青州市一家外企食品厂的研发工程师,2011-4-6至2011-6-6试用期2个月(已过),签订的合同是一年,在6-12日上午,突然接到在外出差的本部门主管电话,在没有任何书面通知和未说明原因的情况下,让不用我去部门上班了,直接到人力资源部交出工卡,一再追问不说明原因,礼拜一上班的时候,部门主管让我把工装脱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