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将自己在农村的宅基地让给小叔子盖房,宅基地的所有人为本人,小叔子的户口在我的宅基地,房子为小叔子所有。现在所在的农村要拆迁,本人是否可以得到所拥有的宅基地的拆迁款?农村拆迁时拆迁办给拆迁款是全额给小叔子还是给本人?
由于原来房屋拆迁,人员住在安置的老年房中,本身年纪83岁,后来死亡,没有地方办丧事,村里给了平出了块空地,其它一概不负责,请问国家有政策对于拆迁安置过程中人员死亡赔偿以及办丧事的赔偿的规定?
想咨询下,我奶奶家是两年前拆迁分的房子,然后我大娘娘在我爷爷过世前骗我爷爷奶奶把房产正传到我大娘娘的名下,然后就不管我爷爷奶奶了,我爷爷最后在医院过世的那段时间只有在去世前时才重新出现,他们住一起的时候话费基本都是我爷爷奶奶出的,现在奶奶觉得大娘娘一家不孝,不可靠,想收回房子的房产,请问有办法 吗?
第三十三条,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周转用房的,不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请问一下这个周转用房指的是政府给我们的安置小区的房子吗?还是指没房子住临时租房子住一下的费用?
我在之前就有缴纳社保,最近村里拆迁,把我的社保直接调回了东湖高新区,所谓的一次性15年买断最低档的社保。我以前缴纳的是高档的社保,想继续缴纳高档的社保,但是因为村里不缴纳钱,我的社保也交不进钱,而且问负责这块的人又说不清楚 想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 如果要那个15年的社保,我能不能继续在这个基础
我们村附近建厂,带来很大污染。目前要拆迁一部分民房。但是厂里和村委会并没有给老百姓一个合理的拆迁理由,而且拆迁价格很低,让以农业为生的农民走投无路。目前请了律师处理问题,但是村委会却以各种理由强制拆迁了一部分民居,并以此恐吓老百姓,而且以拆迁为理由让老百姓购买他们出售的建房土地,并没有妥善的政策安置
我是江苏一农民,最近所住房屋因政府修路而将被拆迁征用。现村委不与我们谈清拆迁后事宜,只说先搬的人家到村委会登记,先登记的人可以优先选房,并补贴50元/平方米。请问这样合理吗?我们怎么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