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之前在公司上了两年班没买社保 现在没做了,要求公司补交公司也答应补 但公司只补公司因该承担的部分别的不管 (比如800公司只交600剩下的自己交)请问这样合理吗 可以要求公司交全部或者直接以现金的方式补偿吗
因为第一次没有积分 抱歉
我于2012年2月10日在公司正式办理辞职手续,4月份接到原公司电话让我补缴社保费用: 1、我于2011年7月入职,公司于2011年12月份开始给所有员工办理社保,辞职两个月后,公司要求我补缴7月至12月共计6个月的养老保险(个人承担部分:576元),我是否有义务补缴? 2、“由于3~5月员工已经离职,但是未打接续卡,所以养老保
咨询各位大律师: 1.公司章程规定经理级别以上加班不算加班费(不能填加班单),说是岗位补助(津贴)就是。 2.最初谈薪酬只是谈总数,公司自行拆成几类来构成总数发放工资。之前从没明确过工资构成要分底薪+车补+通讯费+......+岗位补助+......几类,合同也只列出两部分每月工资X元+岗位津贴X元。 3.四个月来本人尽心尽
试用期间的社保公司办理社保是否可以要求补缴,仲裁时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需要说明:上一家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公司没有注销。我应聘现公司时不知道原公司没有注销是不可以停社保的,也不知道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才能办理停保。到现公司上班四个月后,现公司才通知我说我的社保还挂在原公司无法办理。我收到邮件后,当天咨询社保局后,并带了原公司所在地村委会出示的“确认公司倒闭通知”到社保局办
本人怀孕早期查出先兆流产必须绝对卧床休息,跟领导请假之后同意回家休息,后来她又说她不知道我结婚了所以要我自己买社保,回公司上班之后再每个月还给我,我觉得这不合理,不知道怎么办?请律师支招!谢谢!
公司聘用了骗子,入职时因他没有身份证无法签合同,他离职时要求支付他最后一个月工资并给他补缴社保金,但
你好,我是2012年5月份注册的公司,但公司3月份已开始经营。我在3月初聘用了一主管,入职时因为其没有有效的身份证件,无法签订合同,至今年6月底,因其在公司工作期间无作为,并以欺骗的方式混日子(如:假装去谈业务,事后推说对方无诚意无法谈成项目,并且事后没有把客户信息如实上报。所以有没有去谈只有他知道)。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