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描述:姐姐有精神病,未婚夫在婚前知道她有这样的疾病,但是是在病愈后进行交往,在登记前病发的情况下还是进行了婚姻登记(没有办理仪式,也没有住在一起,只是登记了) 问题:1、这样的婚姻是否有效。 2、想给姐姐进行医学治疗,费用是否全部由未婚夫出,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例 3、男方若提出,法律上会受理允许离婚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保护条例
我妈妈在家被邻居伙同黑凶凌晨砸坏大门 闯进屋里 把人打伤 前段时间在南阳的司法鉴定书出来后 派出所领走后 通知我们家属去 去了后却不让看内容 只是让看那个病情结论“癔症” 就让签字 直到十三天后 再找到派出所 他们才给的复印件 这件事也到公安局反映了 公安局却说 你们家属本来就没权利看病情内容 派出所
你好,我今年年28岁,上初中时,我寄居在舅母家,学习不错,班主任把我当成了他实现业绩,为他升官发财的工具,逼迫我拿高分,即便是考了全校第一,也不满足,还要靠全镇全县第一,恨不得我门门功课满分,根本不管我的身心健康发育,上音乐课不让上,打蓝球,不让打,也从来没有关心过我的心理健康,就这样,我念书念的思维紊乱,现成了书呆字,
我老婆母亲有精神疾病,是我们婚后才知道的.我们结婚才两年多她现在也犯病了,请问我们能离婚吗?她母亲有精神疾病的事实没有告诉我属于隐瞒或者叫骗婚吗?请问我可以起诉离婚吗
您好,我母亲从去年开始患上精神疾病,入院就诊三次,已办理了残疾证。母亲曾经投保平安保险(养老险),理赔标题为《意外残疾赔付比例》,在其中有对于精神残疾的理赔比率(重度、中度、轻度),去保险公司洽谈理赔时,保险公司以\"非意外\"导致精神残疾为由不予理赔。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得到法律支持。
你好, 我姐姐患有多年的精神病,父母年老,2010年7月,遭邻村男子强行拉去结婚,后怀孕,该男从2011年正月开始出去务工至今,中间只回来过几次,未尽监护照顾之责,原先约定的带她去看病的承诺也未兑现过,致使姐姐病情一再恶化。 请问,这种原本无效的婚姻现在是不是还可以判定无效,如果无效,应该做哪些赔偿,如果有
我丈夫背叛我已有十年,在外与他人非法同居。期间对儿子不闻不问、对这个家庭不管不顾,没有尽到作为一个丈夫的责任和义务。 现在他突然回来要求与我离婚,我感到精神上受到极大的伤害,故我想咨询一下,看看对于我这样的情况法律上有何保障,能够要求何种程度上的精神损害赔偿? 谢谢!
结婚10了 有一个女孩 在已经离婚了 但是男方没有女方任何经济上面的补偿 请问 女方能告男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