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环卫操作车辆(电动车)突然转向停车作业,我避让不及追尾,当场执行交警认定对方全责,由于对方不肯签字,转负责区域交通队处理,环卫要求看监控,事后事故科通知我因为没有监控,没证据,而对方所说的和我有出入,以此为由认定我同责。我认为交警当场笔录,证据,口供已认定是对方全责,之后事故科也没有其他证据表明当事交警判定有问题。我不服认定,现在要怎么处理比较合适,责任认定书是不是要签字。
期限是多久呢?就是比如4月1号交警做的交通责任认定,我觉得有问题,得多长时间内去申请复议呢? 1.根据道交法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 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 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 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否向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再复议? 谢谢! 那对省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省政府复议后,不服,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算不算是再复议?
仲裁书下来了,我不服,仲裁裁决的法律依据没有,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我没有合同,工作时间十五个月,不支付双倍工资,没有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只有经济补偿金。我是被单位辞退的。
不服区分局的行政处罚的,可以直接去省级有关部门申请复议或投诉吗
我是在单位和同事发生口角后,当时身体未接触,过了10分钟后,我在工作,对方走过来用剪刀把我扎伤,后分局的处罚决定是对我罚款500元,并说是双方厮打过程中对方用剪刀扎伤的我,我不服这种决定,想申请复议,但考虑到本市的公安,不可能会为了一个普通老百姓而更改决定,所以想直接去省里,但不知道去省里哪个部门,哪个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不本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已通过,其保证金可以返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不本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已通过,其保证金可以返还吗?
交通事故,交通队第一次事故责任认定中对方车辆为白色,我方对认定不服申请复议后
交通事故,交通队第一次事故责任认定中对方车辆为白色,我方对认定不服申请复议后,交通队在第二次出的责任认定中对方车辆变成了蓝色,交通队给出的解释是第一次写错了,如果有疑义可以到法庭辩护,我觉得这就是交通队推卸责任的说法,请各位律师帮助我找到正确的解决方法,
事故认定单,双方已签字,交警判我全责,现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距离案发时间已过9天
应该是双方各自一半责任,交警当初也说这么说的,但是在事故单上迷迷糊糊地的就签了全责,我机动车右拐上主路,电动车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