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亲属,于1989年收养一名弃婴,已形成了事实收养,该女孩子,现在二十多了,但一直未落户,现申请落户,计划生育部门有权征收社会抚养费吗,还要做罚款吗,1989年未有收养法,望百忙中给予解答,不胜感激
我们是农村户口夫妻,生育有两名女孩,在当地的敬老院收养了一名弃婴,民政局发了《收养证》,现在当地计生办说是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并且要罚款。想问尊敬的律师,我们现在的情况是不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应该罚款?希望哪位律师能在百忙之中能帮我解答。万分感谢!
本人2010年收养了一个查找不到生身父母的女弃婴,本人无子女,收入证明、健康证明、派出所的捡拾证明、等材料齐全,在芜湖市不知怎样办理小孩的收养手续,麻烦您给予帮忙解答。多谢!
我们夫妻均为上海户口,40岁,没有孩子,在区民政部门开好无子女证明(标注用于收养)后,在江苏收养了一个弃婴。该弃婴有报案、派出所出警记录。经过报纸登寻人启示等步骤,我们在当地民政局取得了正式的收养证。回到上海,派出所户籍咨询部门的工作人员说,根据上海市规定要满五年才给上户口。这是什么规定啊?有法律效力
捡到弃婴,收养了6年。孩子体弱多病,也就未报案。如何办理户口?
2006年6月10日上午6点我在跃进桥附近的菜场旁捡到一女婴,我看孩子五官端正,我自己婚后也一直都没有小孩,心生怜爱。抱回家后,孩子可能先天不足,体弱多病,我当时也就没有报案。我们视孩子如亲生,虽然不富有,但疼她,爱她,让她拥有一个完整的家。不知不觉6年了,孩子就要面临上学了,却不知户口如何办理?
我2011年3月份在路边见到一个弃婴,收养至今,可户口不好上,怎么办?
我们夫妻结婚17年了,已有一女孩15岁了,2011年3月我在路边捡到的一个女婴,并报了警,当时咨询报户口问题,民警说,拿着他们开的证明就可以到民政局报户口了,可我拿着派出所开的弃婴证明到民政局,民政局的人却说要我到福利院去,我到福利院,他们又说弃婴收回送往福利机构,所以我一直抚养至今。现在宝宝已经一岁3个月了
我是12届毕业生,入学时户口迁到了学校,原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都开往生源地,后与公司(南宁)协商把报到证改开往公司,但公司只接收档案不接收户口,我又想在南宁落户,有办法吗?如何处理?很急,谢谢!
大家好,我老公是二婚的,有两个孩子,一个跟他,一个跟妈妈,然后我们又生了一个孩子,但是现在孩子还没有落实户口问题,因为他之前的两个孩子都在他名下户口,并没有迁出去,这个会影响现在我和他生这个孩子的落户吗。
王律师您好,我公司于去年11月底注册,今年因“涉嫌提供虚假地址取得公司注册”而被沙头工商所限制,无法办理地址变更和年审等。因当时是委托中介注册公司,所以我也不知道其提供的地址是真是假。我现在有正规办公场所,但无法变更地址。根据国家行政处罚法,我这种案是否可以从轻免除处罚?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进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