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房款首付是我婚前房卖了的钱(是父母拿的),房贷也得我父母承担。女房一分不出,要办房证了,突然说要有她女儿名,她女儿通情达理表示房产证虽然有她名,但是可以私下写一分房产放弃说明,请问这份说明是否有效受法律保护吗?(你们还有什么好办法可以保护我父母的利益,现在父母心力交瘁啊,也不伤害媳妇)谢谢
婚前父母全额给女儿卖房登记在女儿名下,如何保障父母的利益?之前也听过父母买房了,被孙辈或者女婿赶出去的事,所以担心一辈子的积蓄落空晚景凄凉。 因为父母名下已经有两套房,一套是福利房写有双方的名字,一套是商品房,写的是父亲的名字,由于我在的城市还没有放开限购,只能买两套,所以要买房子只能用我的名字。这
我们老两口打算为已经结婚的儿子和儿媳妇买房,打算帮他们付2/3的房款,剩下的钱由他们贷款来还,房产证写他们俩人的名字。如果将来他们的婚姻破裂,我们如何保证自己出资的那一部分不算为他们双方婚后共有的财产?有什么简单的手续可以保证这个?
未婚一方以父母名义购房,子女还贷,另一方如何参与使利益最大化?
未婚情况下,女方以父母名义购房,女儿公积金参与还贷。请问男方的公积金在婚后可以参与还贷吗? 如果不能,男方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出来用于装修? 这样的话,为了保证男方的权益,是否需要签订什么协议? 由于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如果双方共同买房,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否更加合算? 购房费用基本由女方承担,保证女方
男方的经济来源全靠家里人,女方因怀孕后,没工作,现两方正在闹离婚争夺小孩子的抚养权,小孩子现在还在哺乳期,但男方的家属说要好好会会女方的家里人,这属于威胁吗?女方可以抱着小孩子躲起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