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外嫁女但是户口一直在本地,有两个小孩户口上在我这边而且我们另外有一个户头,户主名字是我本人,我是否享受土地补偿费,我和我小孩能享受土地补偿费吗
事情是这样,我们外婆家早早听说了有台湾富豪想在那儿征收大片土地来开创一个旅游公园,而且外婆家的人还听说征收土地得不了什么钱,但是地上的荔枝树、龙眼树等树木每一颗可是赔一千来块的,于是,他们就在负责清点树木的有关负责人没有来到我外婆家的土地上清点树木之前的一个多月内,想大量从外地移栽各种昂贵的树木在将
征收耕地建设大型热电厂在补偿方面是按照现在的征收土地赔偿条例还是由乡,县,市,省有他们决定。现在征收土地赔偿还可以一年一年的给吗?现在的条例不是要一次性给完的吗?
是关于土地前些年弄土地开发,征收了我家的土地政府答应给我家一块地基做赔偿
是关于土地前些年弄土地开发,征收了我家的土地政府答应给我家一块地基做赔偿,有五万块做押金吧,就只签了一个协议,至今都没有解决,政府这不就是糊弄老百姓么,可以如果打官司可以赢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