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男女双方恋爱一年,女方吃住在男方家中。2012年1月8日女方怀孕,同年2月11日女方向男方及家人提出结婚,并要彩礼5万元。男方和女方商量一致,即男方先给女方彩礼2万元,待女方回老家取户口本和男方登记后再给剩余彩礼3万用于办婚宴。就次日12日男方及家人和女友从建设银行取出2万又到邮政局汇款给女方父亲。随后女
订婚后,双方发生过一次关系,但最后知道女方以前打过胎,订婚前没有告诉男方!现在男方提出退婚,彩礼应该退回吗?如果按法律,我没有证据,她也不承认!应该怎么办呢?
我于2011年5月5日订婚,订完婚之后她就去了外地工作,我是做广告的,想她回来给我帮忙一起做,可是多次她不愿意回家,因为她不回家,我也离家出走了5个月,感觉两个人没有感情,我现在回家了,去女方家里要求退回彩礼钱41800元,可是她们一分钱也不愿意退,您说我该写起诉状起诉吗?彩礼她们应该全部退还给我们吗?
我们是去年年后订的婚,现在由于种种原因想退婚。可女方不退彩礼钱。我现在已经起诉女方了,尚未开庭。我想咨询一下我国有没有什么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帮我要回彩礼钱。要有一定说服力的规定
女方只肯退回彩礼一部分,男方接受这一部分后,还能诉法院要回另一那些吗
关于解除婚约后,彩礼退回问题,原来预付给女方的五万元,我本来要求退三万回来就算了,可女方不同意,一直托着,现在经过中间人游说,女方如果只同意退回两万,家里人的意思是起诉法院也怕麻烦,表示接受。但我的意思是不同意的,有所保留。如果家里他们同意接受这两万元钱了并实际拿回这两万后,那我以后想直诉法院的话,
定婚一年多了在俩人住在一起了,过了一年多男方感觉双方不合试,想提出退婚。可是女方不但不给彩礼还要损失。男方不想给 。成但法律责任不
我们俩个认识不到5个月就同居了(我们认识不到2个月她就经常去我家,有时候还不回去住在我家里,就在今年3月份我去外面工作,她天天给我打电话要过来最后没办法我就让她过来了,我说让她一个人住在外面她还不行非要我和她一起住,最后导致怀孕)最后她怀孕了,我们就给双方父母说了,她家刚开始不同意最后在她是劝说下还是
男女订婚,因为感情问题,男方提出退婚,要求退还全部彩礼,可以退还的么?
我跟我的女友在今年二月份订的婚,现在就几个月,可是现在感情方面出了问题,男方要求退婚,并且要求女方退还全部的彩礼,就这样,彩礼可以要求女方全部退还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