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丈夫结婚已经7年了,最近半年里他老是无缘无故发脾气,冷战。现在我已经无法继续跟他生活下去了,他是上海户口,我是外地的。户口还要3年才能转过来,家里的房子也是他们家的老宅。如果现在我跟他离婚,我是不是一无所有?谢谢, !
我09年由于前妻的过失导致离婚,这几天前妻要我给她房子贷款签字,她的房子的购房手续是08年的,当时离婚时财产分割也没有这套房,她说他能证明这套房子是离婚后买的。我现在不想追究了,也不想给她贷款签字。她说要到法院起诉我,还说我一定败诉,是这样吗? 她的律师今天给我打电话了,就是起诉那套房子的归属权问题属于
男方婚前有一套现房,婚后房子的扩建,装修的钱是由女方所出,并且,两人结婚时,男方并未出钱,而是女方带钱来,婚后男方在外面到处借钱,所还的钱多数由女方所出,请问,在两人离婚时,男方是否有权要求女方净身出户?
1孩子的抚养,大女儿归男方抚养,二女儿归女方抚养。女儿的抚养费各自负担 2婚后财产的分配;婚后贷款购买现居住的男方名下楼房一处归男方所有,《估计价值60多万元,此房还有14万多的按揭贷款没还,买房首付和按揭都是男方支付的,女方结婚后一直没有工作》。现有的共同财产《现金及其它物品》归女方所有,另外男方一次性
当事人双方于十二年前由于男方外遇问题离婚,当时仅有的一处房产法院判予女方,但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由于女儿年龄还小,且男方深表痛悔 ,遂双方仍生活在一起。近年来男方习性仍不改,且经常喝的酩酊大醉,回家撒酒疯,恐吓、威胁女方。由于女方实在无法忍受,遂提出彻底分手。 但男方坚决反对,且以死相逼。这种
前夫在婚前有一套房子,拆迁翻盖造了一座楼。在婚姻存续期间动拆迁,获得了拆迁款。翻盖的批文中有女儿的名字,法院说如果有女儿的名字我就不能分割前夫的拆迁款。请问究竟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你好,我是今年4月离的婚,离婚协议上写的是无子女,无共同财产。因为当时是我们自行口头协商我给女方4W,家里的房子归我。现在要办房产证了,我叫她放弃她在我家里拥有的25平面的面积,她却要我给他5W,我没钱,我该怎么办。(家里的房子是撤迁安置房) 现在她是不承认我给过她钱,也不承认答应我房子的事,就是向我要钱!
我是2008年拿的结婚证,我老公是入赘的,户口已迁到我家了。(他现在是强烈后悔了,有想离婚)于2010年我们生育了一个女儿,在2010年9月时我爸出钱帮我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在我们夫妻名下的(因为那时就算只写我一人的名字也算夫妻共同财产,而且我爸是买给我们结婚用的,所以就写了两个人的名字)我想问下,我要是离婚的话
您好,男方当初骗我办的假结婚证,婚后由一女,他父母看不上女儿,所以自己买的房子,他只拿了3万,不过房产证是我的名,他父母分有两套房子未经过我,给他姐了,现在他父母的房子曾经还花了自己3,4万给他家装饰,,,由于他常年不在家,有女人,由于月子没做好,还气了一身病,气出血管瘤。3年前协议离婚的,每月给我和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