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部门的地是国有划拨土地吗?如果是划拨地变更为出让地,出让金交给谁?
请问各位法律专业老师:我公司的房屋修建在铁路部门的土地上,现在房产证都是两证合一,我公司一直是原来的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因此没有两证合一的房产证;如果经有关程序把划拨地变更为出让地,缴纳出让金后,变更为出让地就可以办两证合一的房产证了吗?出让金交给铁路部门还是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交纳?
本人拥有合法土地证书,土地使用性质为工业,将过户给买家,需要办理那些手续? 还有工业用地,可以改为商业用地吗?
因修铁路征用我的100平方米国家出让土地,位于县城还未建房,铁建办的人讲:按<<物权法>>第148条规定,不按现评估价赔偿,只等额于原来出让金赔偿,这样我就亏死了。如何解决?求助您了,谢谢!
因修铁路征用我的100平方米国家出让土地,位于县城还未建房,铁建办的人讲:按<<物权法>>第148条规定,不按现评估价赔偿,只等额于原来出让金赔偿,这样我就亏死了。如何解决?求助您了,谢谢!
国有划拨土地变更为出让地后现土地使用者是否需要向原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者支付相关费用
国有划拨土地变更为出让地后现土地使用者是否需要向原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者支付相关费用
本人从国土部门2009年拍的一块土地,今年准备起房,可规划局要改变原有的规划,请问法律上行的通吗? 原来在拍卖时的规划条件是: 1:上述规划设计条件有效期6个月,逾期无效. 2:经上述规划条件出让的土地,规划条件有效且不能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