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小镇上承包房屋、昨天由于主人的操作失误出现安全问题、但合同上签的是一切安全问题都由乙方【既修建方】负责、但甲方当初签合同时说的是一切安全问题由甲方负责、请问这次安全事故对于我来说是否会承担所有责任?
家处隆回县高平镇,受高平镇国土所批准后盖得住房,房子前面是一条人行道,人行道侧面是一块旱土,旱土前面是一座民宅,旱土比民宅的地面要高出7米左右,现在那民宅的主人要把他后面的旱土挖下去,但旱土是他自己的,如果他把那旱土挖了下去,我这房子就成了危房,随时都有坍塌的可能,在法律上,请问我有阻止他挖的权力吗
家处隆回县高平镇,受高平镇国土所批准后盖得住房,房子前面是一条人行道,人行道侧面是一块旱土,旱土前面是一座民宅,旱土比民宅的地面要高出7米左右,现在那民宅的主人要把他后面的旱土挖下去,但旱土是他自己的,如果他把那旱土挖了下去,受下雨的影响,随时都有坍塌的可能,这样我的房屋就成了危房,在法律上,请问我
家处隆回县高平镇,受高平镇国土所批准后盖得住房,房子前面是一条人行道,人行道侧面是一块旱土,旱土前面是一座民宅,旱土比民宅的地面要高出7米左右,现在那民宅的主人要把他后面的旱土挖下去,但旱土是他自己的,如果他把那旱土挖了下去,受下雨的影响,随时都有坍塌的可能,这样我的房屋就成了危房,在法律上,请问我
家处隆回县高平镇,受高平镇国土所批准后盖得住房,房子前面是一条人行道,人行道侧面是一块旱土,旱土前面是一座民宅,旱土比民宅的地面要高出7米左右,现在那民宅的主人要把他后面的旱土挖下去,但旱土是他自己的,如果他把那旱土挖了下去,受下雨的影响,随时都有坍塌的可能,这样我的房屋就成了危房,在法律上,请问我
我家新建房屋旁边有人施工,导致我家房屋裂缝,经人鉴定,与施工有关。我家人到工地理论被对方殴打,我该找什么部门来解决我家和施工方的纠纷?
我是江西上饶弋阳320国道旁的一个村民。今天政府人员到我村详谈公路改建,到我家就扬言如不同意就强行施工。按60元一平米征用我们房屋前的场地。试问我们住在国道旁,按照国家规定房屋必须离马路20米。如今加宽却不到10米。然而又是国道,重货车多,车速快。房屋基本是95年前做的。没有地梁没有水泥楼面,房屋还能经得住多
我家将要修建的房屋承包给一个无资质的农村小建筑队工头岳某.包工不包料在建房中途.岳某为施工方便.叫我老婆给他找水管作为垒烟桶的模具在找水管时我老婆不慎从梯子上摔倒造成腰脊严重骨折头部外伤昏迷不醒.事故发生后为抢救病人.我将老婆送往县医院抢救.由于病情严重后转到西京医院抢救现己花掉伍万多元.全部由我负担病情
您好!我家最近在盖房子打地桩,我家后面那户人家(他家仅有一个墙角靠近我家)要求我们做房屋鉴定。我们当时没进去他房子看下,但在外面可以看到有裂缝。然而,房屋鉴定人员说那房子没事。请问,若我们同意了那鉴定报告后,那户人家日后提起诉讼诬蔑我们的施工造成他房子开裂,我们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