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1995年为了建村卫生室,征收了我家3亩多土地,当时每亩只赔偿300元的青苗费,再无其它补偿。2012年,政府在我村新建了卫生室,在没有通知我及弄清土地权属的情况下拍卖了原来的旧卫生室(40万元),请问我要求政府补偿土地补偿费合理吗,该怎么维权? 政府的这种行为违反什么法律的什么条款?
关于政府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问题和补偿标准,该如何维护正当权益。
我家是宁城县天义镇的,由于政府规划需要征用自家土地,有如下几个问题向您请教: 1,因为几年前分地的时候,地不怎么好,庄家都不长,所以当地的大队为了补偿,就在原土地合同分出的标准亩数超出很多。当初合同上标注1.8亩,加上开荒扩出来的部分,已经到了大概4亩左右。而且本地每家都多地,是很普遍的事情。是不是我们
土地的主人是甲,我表哥是乙,乙从甲那租了一块土地 没开垦过的土地 租了8年 ,乙辛苦开垦了 3年 买了设备 建了木屋 还有种一些果实 一年收入能有几万,然后第四年 国家说要建路,必须拆小木屋 请问怎么赔偿给乙,大队的人下来 想以每平方米200元私了,这补偿是不是有水分,正确的补偿是什么样的呢,请律师帮我解答下
我村于82年将一村集体土地租用给村民办厂,2000年的时候该厂将座落于该地块上的厂房办了房产证,现在村里打算收回该地块安排村民建房,但该厂以厂房办了房产证为理提出赔偿地基的要求是否合理。再则2000年的时候租用村集体土地上的厂房是否能办房产证,谢谢。
我于95年婚迁到涿州,01—03年村里土地被卖光村子成了开发区,我于02离婚小孩归我抚养,男方判给孩子抚养费每月70元,但是土地赔偿款至今我都没有拿到手,去村委会问,他们都说是我前夫拿了,但是他本人一直不承认,请问我该怎样去维权该找当地那些部门?
在土地征收程序中,其中“要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和“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包括社保金)”两项,我想问的是如果征地是承包给个人或及少数人16年,我们是否也要要求租用人一次性给付百姓相关费用?其二:政府以征收的名义征收老百姓还求到期的土地后又租给个别人及少数人,如果是这样百姓是否有权拒征?
山西省原平市,开发商征用土地,对地内的青苗(3年杨树苗)补偿2元/株,但是不给补偿依据,如不接受就要强行征用,对此我该如何维权?青苗补偿的评定标准到底是哪种依据?如果发生强制拆除,该如何维权保护自身利益? 可否委托律师全权与开发商谈判,可电话先联系。 盼复,谢谢!
我们这土地被国家征收!征收后才知道是开发商建房!只有4万多一亩!请问这是合法的吗?我们的土地!稻田和鱼塘全部给征收了!现在房子全部修起!我们老百姓最后是最吃亏的!没有补偿!又分不到多少钱!不同意卖又不行!称是国家征收!土地是国家的!我们又不懂!而且村干部天天找我们村民签字!也没办法!卖了之后才知道是
我现在是一名离婚农村妇女,结婚后户口以及土地都在前夫家,在离婚时土地被国家征用且在此已分过一小部分补偿款,之后还有大部分土地征用后补偿款没分,现在我应该怎样要回自己的那一部分?有法律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