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纠纷致人轻伤(很轻),公安已受理并调节无效(没有调节无效书面资料),转入检察院公诉,检察院一直没有消息,无决定公诉或不公诉的告知书,问这期间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如果检察院一直没有消息,自轻伤鉴定之日起一年是否到期
能否介绍您代理的类似情况,专业术语不好理解
我与他人于2008.3.13日发生纠纷,对方受伤于2008.9.17日,2008.11.04日,2009.3.18日三次鉴定均为轻伤,我于2009.5.08接地法院的民事起诉状,要求索赔。请问专家:他的民事起诉时效有没有过?如果过了,我该怎么办?(注:我是被冤枉的) 对方证据不足,不可追究刑事,只可追究民事。
受害人因加害方的过错造成身体受伤害,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现该协议已履行,但后来发现受害人受伤较重,前期赔偿款根本不够支付医疗费,以后还需支付一大笔后续医疗费。现在离受害人受伤已刚好超过一年,请问现在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是否造成诉讼时效中断?请给予解答,谢谢!
我是2009年4月份出的车祸,因怀孕不能治疗,到生了做的手术,现在还在继续治疗中,接下来还有第二次手术。 如果从受伤之时算的话我是不是超过诉讼时效了? 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从受伤之日算还是治愈后算起的呢?
一位朋友,公务员,在工作期间,处理一些行政事务时得罪了一些人,现有人上告纪检委,说他在处理一项工程的时候,工程经理送五万块给他,纪检委找到这个工程经理问话,工程经理说是借他的五万块,纪检委准备找这位朋友谈话的时候,这位朋友年龄也大了,怕进去纪检部门会对他进行非人性待遇,就跑了,这一跑跑了一年多,这件
骨折6天住院,医生要求休假三个月. 1.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伤后三个月还是出院时间点? 2.原告诉讼案有二个被告,另一个被告自原告受伤后1年内未曾被追索赔偿,是不是可以认为已过诉讼有效期?
案情: 由于历史原因,被告二(屋主)在2003年造了一层半的楼房,现政策允许可以按二层半建。被告二(屋主)将房子的改建总包给第一被告(作头),第一被告又将拆房活转包给原告,原告招了6人实施拆房。 在2009年12月5日,原告在拆二楼南面炮台时,不慎从上面摔下,伤一根肋骨。事发后,原告一直向第一被告发(作头)赔付医
我是修水县大椿中学校长饶兴国,由于本校的黄小彬、李圣君、罗水华三人捏造事实对我的诽谤并在江西都市频道现场吧的网站上予以公开,对我本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使得本人在本次修水县中小学校长竞聘上落选,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后果。为了维护正义和本人的合法权益,我将对上述三人提起诉讼,并将江西都市频道现场吧网站作
本地医院给联系北京的大夫·,给我做了膀胱再植术,当地医院的主治大夫3天就把导尿管拔了,导致我膀胱和输尿管长不住,刀口一直往外流血水,直到12天后我打电话问北京的大夫,他说尿管最少一星期拔里面才能长好,后又插管一星期,把刀口划开个口把血水挤出刀口才愈合,导致现在术后刀口和里面粘连,6个月后不经意后刀口疼的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过程中由于意外导致人身伤害,请问消费者起诉服务中心有诉讼时效吗?如果过了诉讼时效消费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过程中由于意外导致人身伤害,目前已接近一年(法规规定医疗期为一年),但还处于治疗期,前期治疗费全部是由主要责任方支付,服务中心没有支付过。由于治疗未结束,所以没有起诉。请问消费者起诉服务中心有诉讼时效吗?如果过了诉讼时效消费者权益还能受到保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