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开着摩托车与另一辆摩托车向同一方向行驶(我朋友的车在外,另一辆车在内,但不是并行,我朋友的车稍慢一点),在经一十字路口时,在内的那辆车无打转向灯,突向左转,我朋友因闪避不及,她的车的前轮撞向那辆车的左面后轮的中间位置,导致了我朋友摔下地,折断的腿,事后交警还未到时,对方曾将他的车拖到一边,在其他群众的要求下,他才将车拖回来(但我朋友不清楚当时的车辆是否拖回了原本的位置上). 现在交警那边说事故责任在我朋友那边,建议我朋友与对方和解,我们想了解一下如果提出诉讼胜算高吗?同时也想了解一下责任到底是怎样划分的?
晚上12点多时架车回家(北京现代),在红绿点左转是与一辆载客摩托车相撞,载客司机已跑,留下两个乘客,其中一人左腿受伤,现在医院检查治疗。我属于正常行使,摩托车闯红灯,请问现在我应该怎样处理这件事情?谢谢。 我现在还垫付了一些钱给医院. 是不是不管责任在谁,我都要承担损失?
我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在小区内与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碰撞,我的车上没有碰撞痕迹,而非机动车人受伤了,还要做手术。我的车只有交强险,手术费用要好几万,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请求给我出出主意。我的电话是:13761000619 (事故责任书说是全责,我没有签字。)
我驾驶一辆小汽车在道路掉头,刚行至中线,避让车辆时,被一辆载有二人的非法运营的摩托车逆向行驶撞了,摩托车山3人受伤,摩托车上的人都没有佩戴安全帽,超载一人,没有交强险,请问怎样划分我的责任呢?
骑电瓶车在斑马线上被一辆摩托车撞到并严重受伤,摩托车已经多年没有审车,且驾驶员没有驾照,请问这种情况该怎样划分责任?伤者的医药费在责任未划分之前该由谁承担?在线等,谢谢
事故大致描述:事故发生的路段是双向四车道,在我前方行驶的公交车进入站台上下乘客(公交车停在外道),我就从内道行车超公交车,当我的车行驶到与公交车车头同一直线时,悲剧发生了。有一个乘客从公交车的前门下车后径直的从车头这一端向街对面跑去(事后从监控录像中看见的),我由于躲闪不及,直接就把那人撞翻了。后来
我驾驶机动车在机动车车道由西向东行驶,同时在我右侧前方的机动车道有辆电动车与我同向而行,到了前方的人行道,电动车突然向北转弯而行,我发觉不对后,立即采取避让措施,按喇叭的同时并减速踩刹车并向左侧道路靠使车辆停止,但电动车辆并没有看车而是直接过马路,没听到我的喇叭声继续过马路,我因在机动车道正常行驶,
我的轻型货车和摩托车发生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当时有两人受伤,出于人道主义,我积极的处理此事,花了好几万,事故责任是各半,请问应该赔偿额度是怎样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