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23端午节,大约是13点左右延平区黄墩东教青龙,在居委会及街道办事处的领导的指挥下青龙出发了。街道摄影及工作人员穿上救身衣随后跟上,领导们并没有要求船上人员做任何的安全措施,出发半小时后龙舟在玉屏桥下龙舟翻船了,船上37人全部落水,36人被救起。只有一人名为蔡和生的被洪水吞没,至今没有找到。事后我找了相关部门的领导很多次给予解决。可是他们都说这是我们老百姓个人问题,他们不给解决。我想请问?
尊敬的各位大律师: 你们好!向你咨询一个关于我朋友的交通事故。 大概半月前,我一个女同事的妹妹开摩托车,把一个60多岁的老人碰倒了。由于驾驶员没驾驶证,后来驾驶员的的姐夫(也就是我同事的丈夫)来到现场,就自认是他开的车,并报了交警和保险公司,也录了口供。后来检查时发现老人的股骨颈骨折,需要
本人在超市工作。收银员,有一次一个顾客明显的无赖自己错误还赖在我的身上。在超市里打闹了一个多小时,最后超市出面给了300元钱,那个无赖才走。并不是我的错误。我的态度也没有问题。事后超市要本人分摊这300元的20%。但是错误并不在我这里。我不想出钱。 没有打闹,就是影响正常的营业。
今天我骑着电动车去学校,我的速度的是30。骑了不一会看见老人家骑着自行车在摩托车道行驶我也没按喇叭,我就向自行车车道驾驶去没想到老人家从摩托车道向自行车道驶去。我也正好到了他旁边,就撞上了。老人家他没事不一会儿起来了,我的电动车摔得很坏。路上的行逻看见了叫了交警,交警过来到了看了现场也测量了。但老人家
甲方三人跑到我家来打人(二男一女),甲方一男把乙方一妇女头打了,现镇医院无法医治,需转市医院,请问这件事情通过法律如何解决?
父亲是农民在农闲时做些小生意,自己制作的井模对外出租,在农村打吃水井用的。本大队某人来我家租井模,说是帮他亲戚租用的,因为是在农村没有书面凭证,只有口头协议,说是按天算十元一天,因为是在家里,没有外人在场证明。 等过了四十二天来还井模,都是先用后付钱,没有任何压金,父亲还算错了天数,算成四十一天了,
我母亲在家做农活,被邻居家类似藏獒的狗咬伤,胳膊咬了四口,大腿两口,现在真在医院治疗,医药费现由对方承担。由于是近邻,母亲要求不发上冲突,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如解决?《备注:农村的狗一般都是用来看家护院的,都是用绳子拴住的,一般都在自家院子里。但邻居家的狗之所以能跑出来,对方理由却说放狗出来小便,
我们家跟对门邻居发生矛盾,争吵起来,现在对门诬赖我们家人打了他家的得肾病的病人。要我们赔偿,现在天天让那个病人在我家闹,因为是重症病人,我们也不敢碰,只好天天把大门锁上,现在天天往我家大门那一待,(她在我家门口的情形,我们都有照片)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因为这事也报过110,派出所也解决不了,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