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企)拟与乙(外企)共同设立一合资公司,为奖励丙(有限公司)为甲在招商引资(引进乙)中所做的努力,甲拟将自己在合资公司中的部分股权无偿转让给丙,是否合法?
我家院子里有两间大小相同平房,一间是我哥哥一人所有,另一间是我和我姐姐共有的,这两间房都是继承下来的。 第一个问题:我和姐姐共有的平房的房产证上没有注明各自所有的比例(我们是没人50%的),现在建委说我们自己签字的协议无效,让我们去公证处公证,我想问一下这是必须的么? 第二个问题:这两间平房继承后,因
某开发商利用上海市沪建城2001第68号文《关于鼓励动迁居民回搬、推进新一轮旧区改造的试行办法》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零这一点,无偿获地数万平米。然后隐瞒这一重要情节,骗走数千户居民。数年后以高价转让,从而获得数十亿元的暴利。 请问这是否违法?它又触犯哪些法律条款?怎样才能挽回国有资产并使动迁居民的合法
我们签订了这样一个协议今有xx村村民甲将自己的宅基地2xxx年指标,地基以垒无偿转让给自己的叔叔xxx空口无凭,立字为证。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中间人签名。没有村委会人,也没有经过村委会。这样的合同有效吗?是不是属于赠与合同?
村里有位独身的老人,由于无子女,受村里人甲的蛊惑把自己养老用的4亩果园无偿转让给了甲,答应老人要为其养老,结果合同办完之后对老头不管不问,请问老人是否可以把果园要回
一个公司因受营运资金限制,将所签订的合同无偿转让给另一公司,由另一公司完成交易,这种转让是否属关联交易,还有这两个公司转让与受让的公司是否要交某种税吗,盼老师给予解惑,谢谢!
在我儿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我买了房,当时买受方我儿子的名字是由我代签的,契约上买受方是我和我儿子的名字,买房时无债务,后来经商,与一些人产生债务往来,儿子成年后去房管局办理了房产登记,儿子持共有权证份额为80%,我占房产20%,在办理房产证一年后,对方告我,并请求法院撤销我儿子80%的份额,理由是我在买时虽无债务,
2.乙方在经营期间需要转让需甲方同意,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3.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承租,甲方在两年内不收取转让费,乙方在经营期三年后房租随行就市,转让三万元在交房一次性交给甲方。 问题:合同期间我转让了一次,房东说我转让,她要涨别人房租,但是不干涉我转多少钱,算违约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