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买的宅基地改为自留地,后农转居,未把自留地改回,被政府收回,能否依靠法律途径讨回?(现有土地的土地证复印件)
我是南通(启东市)的农民,家里有二层住宅楼150平米(有产权),0.5亩自留地,1.5亩的承包责任田。现在政府在我家附近要造高架桥,需征用土地及拆迁住宅,该如何给我补偿?有没有现在的补偿标准?应执行国家的什么法律、法规?如果地级市或者县级市的地方政策和国家发布的法律、法规有不一至的该怎么办? 农村住宅及自留地
家人上访过镇和县,县给我们关于你在2010年10月12日在《局长信箱留言》反映你家的土地被村长偷分给别人做宅基地的信访事项,平海镇人民政府已于2010年6月8日向你作出了《关于佛园村委上大林村民陈建妹上访事项的答复》的意见书。你因不服上述答复意见向惠东县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县政府经复查后并于2010年8月25日作出了惠东府
我家有一自留地早年被紧贴着的一家田地占用扩大种菜,现时占用者要建房子,连同占用我家的一起建,双方发生争吵。但村里面的分田册被分田负责人烧了,我们村是所有人都没有土地承包证的。现时应如何办?国土所的回答是,“村里面的事情由村解决”
弟妹二人农村户口,由于婚姻关系户口迁出,该村虽有哥姐已另立门户。村社干部便以无户头为由,将我弟使用的自留地强行没收并由集体承包……国家法律允许吗?由于上访无果,请专业律师指点迷津。谢谢! 问题是我弟妹户口都还在农村。针对的不是承包地,而是自留地。对数十年前就划下的自留地,弟妹迁入户口的村庄也没有变动
我有一块林地,祖辈一直都在管理和使用,81的林权证上有,但在2008换发的时候发现少给我们装了一地方。对方上任社长,他说是他的自留地,现在准备在上面建房。说是他在70年代的时候当时的社长划给他的自留地。【81到08都没有变更过,也没有什么变更手续,什么都没通知过我们?】 我们有很长时间都在外打工,也不知道家
农村农民自留地被村干部私自同用地单位征用,知道后要求赔偿,赔偿款已到村账上,但是村干部说是要扣下30%的抽成款,为什么不是全额发放吗?
老师没收了多人的学校课本,学生把课本放在班后面的橱老师没收还说要给警告纸,他会有什么罪而且会有这么样的行动来惩罚 学校也没有规定不可以放书在班上
当地政府把我家自留地强制硬化,我们种的菜说是垃圾。在来做路的当天,城管部门有十几个人把我父亲的手拉伤了,把我堆在那里的货物当垃圾一样随意丢弃。这一切我都有监控录像为证,请问我该走怎么一个法律程序来维护我的权益? 去上级部门反应情况的话,该找哪个政府部门? 有村委出具的一张证明。证明这是我家的自留地。
我家从年初开始有政府引进的开发商开采石头,关于山林赔偿的事一直没有落实,但开发商已将我家的自留山林破坏,昨天在维权过程中,我叔被派出所以协商解决为由带走,但晚上就被送往市看守所,请问派出所是否有侵权,对于上面两项,我该怎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