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属于2008年9月进入一公司(该公司为其朋友所开设),后因职务之便收取8万余元(其中5万左右打入我亲属账户),该款项被我亲属及公司另外两人所分,现被公安拘留并转至看守所,警察说这属于非公务员受贿罪,让其退款八万元,请问这件事情该如何处理 补充问题,目前我可否见我亲属,或代理律师见亲属? 其次 八万中的三万并未打入我亲属账户,是否应该我方偿还?
法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47000元,已退赃,但还是被刑拘了,下一步会怎样?
我的朋友是法院工作人员,在审理一起刑事案件当中,先后过年过节收受他人47000元钱款(分成若干次,一次几千,一次几千)为此人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时放宽审查力度,事后此人因多次出境赌博被抓获,我的朋友就也牵连进来,但事后我的朋友已经把所有赃款全部退还,但是2010年2月26日还是被刑事拘留,想知道下面检察院会有什
1.法官未经我方同意擅自解封债务人资产, 2.在聘请资产评估公司为债务人资产进行评估时,做出不实评估报告(评估公司有受贿可能),但政府没有派人去跟踪核实(只有20多万的器材,评估出100多万来) 3.政府第二次解封债务人资产,说是给工人发放工40多万!到最后解封资产不翼而飞(最大可能已转移到债务人那里了),
请问我朋友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7.5万元,应该如何判决? 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具体情况是:他与某国家公职人员做生意,该公职人员从别人手里抢来生意给他,他又将该生意转给他人,并从被转让人处拿了一部分钱,大部分交给上述的公职人员,自己留了7.5万?该如何定罪
国家工作人员因涉嫌受贿被检察院刑事拘留,当事人的哥哥为普通公民,在事件中未曾得到受贿的任何好处,但检察院以涉嫌受贿为由对其进行刑事拘留,理由是逃避调查,请问这样对普通公民的刑事拘留有没有期限,刑事拘留的依据是法律的哪点哪条 检察院指出可能在帮助其弟弟受贿但本身未得到任何利益好处 在线等待回答 谢谢您的
某人为销售人员,在A公司上班期间把自己谈好的业务签给了B公司,并从中提成了7万元,现A公司举报某人被公安羁押检察院以非公务人员受贿罪起诉至法院,请问这算是非公务人员受贿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