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因为不合要离婚,房产上写着公公,老公,跟我的名字,但老公不肯卖房,又拿不出钱,那这个婚怎么离?是否可以通过法院来判卖房?
我与妻子结婚十年 有一个9岁女儿 双方因性格不合想协议离婚 财产有一处房产 一台轿车 一个车库 全部都是我父母在我们婚后出资买的 且产权证上都是我一个人的名字 请问这些财产我最多可以争取到哪些
结婚前看好的房子交了百分之三十的首付款,签署了购买协议,结婚后办理的购买合同和贷款手续,首付是我婆婆的钱,合同上写的是我和我老公俩人的名字,这房子算不算赠予给我们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他不出抚养费,房子可不可以顶替抚养费
男方带小三然后对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有一子19岁、女16岁、有一间厂、2部车、、现金应该没了吧(可能被转移了也许在小三手里)、离婚前女方该注意什么?家产问题该如何分配?儿女又该跟谁?女方能得到什么东西?
结婚前看好的房子交了百分之三十的首付款,签署了购买协议,结婚后办理的购买合同和贷款手续,首付是我婆婆的钱,合同上写的是我和我老公俩人的名字,这房子算不算赠予给我们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他不出抚养费,房子可不可以顶替抚养费
我是5月登记 十月结婚 现在想办理离婚 财产怎么分配 ,男方给了4万彩礼 都买家电和首饰,这些东西我可以都带走吗
女方在夫妻两人一起创业的阶段有出过力,但从那以后到目前为止,女方再没有顾过家,只从家里拿钱出去,从不为家添一丁点东西(包括一斤菜都不肯出钱为家里买),也从不过问儿女的问题(现女儿在外工作,儿子在家),每天只是开车出去,晚上很晚回来,自己存有十几万的私房钱,无工作,所有生活支出都来自男方,从结婚到现在
丈夫在外面搞第三者,屡次劝说不该,还对我大打出手,实施家庭暴力。我忍无可忍,决定离婚。但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割,我想咨询一下: 我们有两套房子,一套旧房子在我的名下(89年的,40平方),一套新房子在丈夫的名下(2011年的,106平方),有一辆夏利车,有3万元外债。我们有一个孩子,(但他是二婚,有一个女儿一直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