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7日我借出了6万元钱,当时是手写的,很简单。约定还款日期是2011年7月17日。但是当时我朋友口头说在多借一年,我就等了一年。现在是2012年7月23了我两次要钱他都有借口推脱。所以我挺担心的。请问现在我能用法律手段追回欠款本金吗?谢谢。2010年和2011年的利息能追回吗?谢谢
这张条子的诉讼期究竟是按欠条时效算,还是按借条时效算?有什么区别吗?
这张欠条有名头,内容,落款;具体是这样的: 欠条 今借甲某购房款人民币XX元整. 借款人:乙某 X年X月X日 (身边朋友说题目是欠条应按欠条算,可又有朋友说按借条算,请帮忙定个性。)
我于2007年五月借给别人4万元现金当时约定2008年五月还清,并且每万元利息2000元。到现在也没还上,我想起诉他还款4万元包括至今的利息,这期间我也电话催要过,但是因为还有别的业务也是偶尔打电话,我也去过他家可是没证人。2011年3月我叫着一个人陪我去要款他也承认。也承诺足部还款可是至今没还。我想起诉。请问过没过
我在2007年6月借给朋友2万元同时约定每万元有2000元的利息。到2008年6月还清可是到了2011年的现在还没还清。期间在2010年腊月我曾经催要过到现在我也是偶尔打个电话催要,他只说还但是一直没还。我想起诉他返还2万元还有这几年的利息(每万2000元)请问可以吗过没过时效期?谢谢
朋友因病去世,去世后单位拿出朋友的一张借条,要朋友的妻子偿还。这张借条只有借款时间,从借款时间到朋友去世已两年多,且单位从来没有向朋友家说过此事,现在他的单位要求朋友的妻子还这个借条,应该吗?借条有2年的时间效力是怎么回事?
您好,我在09年给朋友借了6万元钱,当时朋友打了张借条,未写归还时间,这两年也从未催促过他还款,最近听说超过两年的就超过诉讼时效了,是吗?
2010年我借给别人10万元,利息为每月2分,并且按月支付利息。借款期限为一年。到期后,我们双方口头约定续借。对方也一直每月支付利息。请问那个诉讼时效是什么时候算呀。 有证据证明他每个月付息,他每个月向我指定的银行卡上打利息款。诉讼时效是不是他中止利息起,二年内?谢谢大家回答。
借条内容:今借XXX人民币拾万元100000 借款人:XXX(假名,个别名字是谐音假字) 这样有效吗?如果有效起诉时间多久?2年或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