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和叔叔合伙买了一个鱼塘, 我家又在旁边开了一个鱼馆, 鱼塘供给的价格是25, 往外销售是35, 叔叔不愿意, 想终止合作, 叔叔提出要推出鱼塘管理, 不打算在投资,也不会在投入相关工作。 因为鱼塘是2家人各一半 如果鱼塘叔叔不再想干了 ,爸爸自己能干么? 干的话 用不用给叔叔钱? 怎么给叔叔这个钱? 给多少呢?谢谢
证据目录(原告提供) 序号 证据名称 来源 证明对象 第一组证据 (共2份) 1、2002年1月1日《水产资源承包经营合同》 2、2010年3月11日《证明》 1由原告提供 2由某区养殖场农业管理处出具 证明原告拥有本案争议涉及鱼塘的承包经营权 第二组证据 (共4份) 1、2005年4月2日《协议》 2、2006年3月13日《合同》 3
我于2010年3月承包张某鱼塘约40亩(实际面积不到30亩),当时签有承包合同,年租金8000元,但合同上签约的时间是2010年元月至12月,当时口头约定如不加高堤坝续约不加租金,12月15号张某提出要加租金,我就不想再承包了就着手买鱼,要卖鱼就要把鱼塘的水放干,但张某却说一滴水也不能放,如果我不放水我的底层鱼又捞不上来
本人承包一块鱼塘,口头约定好后先交付了定金4万,2个月后签订正式合同并交付余下款项,后事主又在这期间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和别人又签订了合同并收取了全部承包款,现在对方不肯退还定金,池塘又给后来承包的人使用,请问后来承包的合同合法吗,我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本人有最开始和事主签订预付金的字据)
我们承保了村上一片荒地沼泽地 86年自己开挖鱼塘,合同关于期限是这么写的 土地责任制不变则一直延续,现在这里要盖旅游区要征收,请问这个赔偿如何是合理合法的 还有当时合同盖章是我们乡政府的章子 尽快回复 谢谢
本人于2010年1月1日在本地村民手中承包100亩荒鱼塘,年租金人民币5万元,承包期自201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号,租期15年,本人前期投入鱼塘改造通水通电,费用约为人民币50万元,现因如今本地鱼塘租金大幅上涨,出租人欲强行收回,请问我该如何应对?另,本人欲将鱼塘转租他人,出租人却出面阻止,我又该如何应对?
我家承包村委的鱼塘已有四五十年了,承包合同上注明我家有承包优先权(在同等条件下我家可以优先承包),今年村委把租金从原来的3800元每年提到15000元每年公开招标,半年时间没有人标,村委也不给我家承包。在1991年之前我家在鱼塘边上建有两排猪栏和三间住房,鱼塘边上的地是属于另外一个村的地,当时建房的时候也没人干
邻居为了在我家前面挖鱼塘我们家考虑到我家靠路边,他们鱼塘如果靠路边挖,我们以后买了小车就不能倒车为此,村干部都出面解决了此事,为此,他们一家人打我妈妈一人就在过端午前一天,我们想把以前留下的坑补齐,我爸爸就拿工具去填,他家的媳妇拿了锄头出来,说我爸爸打了她,其他邻居都知道我爸爸不是那种人,后面没办法
几年前我家承包了村里的一个鱼塘,鱼塘的产权要到2017年结束。现在由于要拆迁,生产队想要在该鱼塘的拆迁费分一点羹,可村部不干。为了让村部的人不安和报复,生产队里的人在去年中秋节把我家鱼塘的鱼全部放光(我们家的鱼塘是在大坝里织网养的,现在他们是把所有围起来的网全部拔走了。) 之后我家让村部赔钱,当时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