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我的一个朋友让我和我的妻子帮他贷款按揭一套房产,整个按揭都是我和我的妻子去办理的,单是还款是我的朋友还的,而且我朋友在前不久就提前还完了贷款,他并要求我去取出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并过户在他的名下,我没有同意,请问我可以不给他过户吗?我可以得到此房子吗?我和我的朋友也没有什么协议,请给我分析一下,谢谢。
父亲年世以高,原有房产72个平方,我教53个平方得到现有的125平方住房,妹妹出嫁多年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我想过户父亲不同意请问曾律师以后房产归属有没有妹妹一份
我现在结婚还不到2年,想现在买一套房子,预备房产证上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如果不属于我个人财产,在买房过程中怎样操作才能变成我一个人的财产?请律师尽快帮忙解答,谢谢! 谢谢各位专家律师的解答,如果公正的话,公正费用大概是多少。如果约定的话,应该具体怎么做?
有一套住房需拆迁,我方(甲方)向被拆迁户支付了全额补偿款,被拆迁户(乙方)则向甲方交接了相关产权等证件。后因乙方隔壁房屋业主不同意迟拆迁迟不能动工拆迁(2屋紧密相连),故甲方未能向相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将乙方要拆迁房屋用于出租,后乙方以遗失产权证的方式(提交虚假材料、瞒报),向
离婚协议上对于某套住房未指明归谁所有,但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姓名。那么我想问在离婚后该套房过户时是否需要得到女方的同意? 房屋是结婚以后买的,但购房款并非夫妻双方支付的,是由第三方支付的购房款,如果第三方不要求夫妻双方二人偿还任何的费用,此时办理房产过户时是否需要女方同意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需要女方
我们家正在进行拆迁,我家打算把拆迁后的房子做成我姐的名字,但是我姐姐去年9月刚结婚,想问这样以后我姐婚姻如果出现问题这套房子我姐夫是有分房子的权力
我于今年3月离婚,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通过民政局签订了离婚协议(民政局两人签了字,盖了章的正式离婚协议),协议上签订“房产归我一个人所有”。但是,结婚时房产证办理的是两人共同所有权。现在,如果不办理过户手续,没有过到我一个人的名下。女方以后如果通过结婚时共同房产证来争夺房产,我凭签订的离婚协议条
律师:你好,我儿子于今年513登记,已领结婚证。我家现集资全款为儿子购房一处(已签购房合同,现正在办理手续之中,8月24日前,如买卖双言办理手续顺利,即可办理房产证),出资方有:我夫妻、祖父母、儿子婚前款。房主名为儿子一人的名字。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房产归应归属于是儿子一个,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想将房产权
1:婚后买房,男方父母付首付,房产写男方名字,首付款归属?怎么才能保证父母的权益。
婚后买房,男方父母付首付,房产写男方名字,离婚后,首付款归属? 怎么才能保证父母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