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8日某县城江某拆旧建新过程中与邻居刘某就一块面积为37㎡的土地使用归属产生纠纷,
2010年5月18日某县城江某拆旧建新过程中与邻居刘某就一块面积为37㎡的土地使用归属产生纠纷,国土局接到刘某反映后,国土局法规股、地籍股人员赶到现场,经现场初步调查,双方均未能出示明确拥有该块土地使用权的权属材料,为防事态扩大,发给江某《停工通知》,责令江某立即停工,保持现状,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准建设。同
我们家与邻居家关系一直不是很好,前不久邻居家到我家砸东西,80多岁的奶奶为了保护东西被砸到了住进了医院,现在邻居家对于医药费只字不提。如果打官司,法庭判决只赔医药费吗?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由于两家小孩之间的打架引出事端。随后连续几天邻居只要看到我的家人,都要进行恶毒的语言辱骂我的家人。随着事态的升级,我母亲气愤不过就着手扯着对方的头发拉扯起来,而此时对方的母亲拿着饭盆朝我母亲的头部一阵猛敲。随后我母亲晕倒在地,此时对方母女俩趁机骑上我母亲身上猛捶猛打。时间长达20分
我父亲邻居下的臭水流到我父亲的屋后,邻居一家人不但不承认,前几天,为了一件小事,夫妻俩一起来打我父亲,把我爸的腿都打伤了。请问,我父亲该怎么办?
邻居为了在我家前面挖鱼塘我们家考虑到我家靠路边,他们鱼塘如果靠路边挖,我们以后买了小车就不能倒车为此,村干部都出面解决了此事,为此,他们一家人打我妈妈一人就在过端午前一天,我们想把以前留下的坑补齐,我爸爸就拿工具去填,他家的媳妇拿了锄头出来,说我爸爸打了她,其他邻居都知道我爸爸不是那种人,后面没办法
邻居之间的矛盾,已经采取了法律来维护自己,可是上面的领导不下来做调解,人的忍耐是有限的,你说如果是对方做得太过分,触碰到了一个人的限度,造成了无可挽救的事,这类事情,在法律上是属于自卫吗?而且他对他人的人格进行侮辱,无中生有,无事生事,这触犯了法律那条罪名?
律师您好,我家跟对面邻居修建房屋,把大门出口的斜坡和台面快修到路的中央了,现在路上过的车都是压着我家这边走,造成路面积水严重,我房屋边上的台面也有严重的断裂了,多次跟邻居协商也没有解决这事。请问我怎么办才好
因为我家两只鸭子去了邻居的门口拉了点大便.那家男的就跑我我家里骂.结果我妈就和她骂了起来.后来他还要拆我家的棚.《因为我家棚搭在他的院墙上了》我妈不让.就跑到他家里阻止.没办法就拿铁锨打了他一下腿.出血了.哪个男的把我妈关到了家里.锁了门.拿铁锨把我妈头给打了.然后哪个男的有报了警.说我妈把他给打了 .请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