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浙江金华人。本村村委于2009年与我们签订一份土地租用协议书:以水田每年800元/亩,旱地每年500远/亩租用,租期为20年。现却将其用于新小区宅基地进行招投标?请问这算以租代征吗?我们该如何维劝?
当时协议上写明村委租去是做为建设用地,这是否会影响我解除租用协议?
我亲戚家的自留地最近被村里征用了,据说用来建宅基地,他们除了这个原因外,什么都没解释,也不提赔偿,只说被征用了。他们这样做是不是违法?如果赔偿是不是应该按照城市征地的标准?
我想在厦门岛内租一空地作为赢利性5人足球场,但是空地出租人说那是一块宅基地,我有了解过,好象宅基地是只能租地上建筑物,但不能出租,可是既然地主说要出租,我想应该没问题。不过还是想请教一下专业律师,宅基地若要租用做赢利性的足球场是否触法,如果有触法,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避开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变更土地用途可以吗
农村宅基地能否建设带地下室的3层楼,村委会是否有权利出让给外地户口不在当地的人
我们村委会把宅基地出让给非本村村民,并且建设了带地下室的楼房3层,这种现象是否合法,谢谢
前两天村委会广播把村边的几亩耕地划为宅基地,这样做法律允许吗?即使允许,也只能解决五户的宅基地,过一二年,新的宅基地用户还会出现,是不是还可以占用耕地? 我村宅基地制度有名无实,规定是拆旧建新,一个成年子女分配一所宅基地,可有的户不拆旧也能建新,还有的一个子女却分配两所宅基地.
我们村前刚修了一条省道,现在村支书已经四次把路两侧的耕地化为宅基地,以每处房子三万元的价格卖出,有的百姓买了很久还不能盖房,原因违章建筑,只有等,并且有外村的到我们村来买,这种情况允许吗,应该向什么部门汇报,可不可以告诉我投诉电话,我是邳州是邢楼镇的一位村民,等待回复
我的承包地被村前任村委会用做宅基地,条件是在我承包极限内按每年的产量,和当年的收购价格给予补偿款。我不同意。可是村委会来家多次劝说,我说不是我不支持村委的工作,原因是你在职期间能对线,换了班子咋办?。村子书说那好说,我给你写一份合同,可我还是不乐意,最终碍于面子只好答应。可是第二年就换了新的领导班子
我家在农村,有兄弟两人,八十年代父母建造一间楼房,现农村建房3人以上才能申请宅基地二间,而我夫妻2人,不符合申请宅基地二间条件。如果父母将原建造一间楼房遗赠给弟弟后,父母能否作为我农村宅基地申请的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