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于2010年12月交钥匙,在2011年出现裂缝,而且比较严重,物业是否要承担责任?另外如果业主因为此事拒交物业费,物业是否有权给业主断水断电?
白天经常不在家,感觉不别需要取暖,不交取暖费,物业擅自停业主的电。请问物业在业主不欠电费的情况下是否有权停业主的电?该如何维权? 我是租房户,白天经常不在家,感觉不别需要取暖,自己想关掉取暖,不必交取暖费;但物业不让关取暖阀门,也要业主或我交取暖费。不交取暖费,物业就擅自停我的电。请问物业在业主不欠
由于小区物业管理不善、严重失职,发生多起居民地下室门被撬、电动车被盗等事件,损失很大,但物业却不闻不问以是刑事案件已报给派出所为由拒绝任何赔偿,甚至连安抚和道歉都没有。对居民提出的合理建议置之不顾。居民不想再被愚弄啦,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就不卖给居民电,后来经过查询该物业公司的资质证在2010年4月已被
我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属于经济适用房小区,物业公司私自找施工队对小区绿化带(铺有草坪砖主要用于停车,起砖填充水泥,说是准备安装车位锁)进行破坏,业主自发对填充的水泥进行拆除。
依据所在居住地的历史遗留习俗,一些业主有能力交纳物业费的,但拒缴纳的现象存在,物业部门是否有权与业主签定互利协议的权利
本人购买的是二手房,在过户时没有提到物业合同问题。装修之前家中电线被盗,几次找物业商量赔偿问题未果,且在与物业沟通中,其无法提供物业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故拖欠物业费(缴过一段时间)。今装修过程中遭遇物业私自切断供电供水,延误施工。请问如何维权?还有公摊费可以预收吗?
房屋租赁合同上签署三年合同,业主于半年后要求收回房子不租了,并且要求物业给停水停电,请问业主是否有权这么做,如果物业费由租赁者所付,租赁者是否有权要求物业不许停水停电?
房屋租赁合同上签署10年合同,开家庭旅馆。经营还不到—年半,由于物业装防盗门没了生意,业主又不赔赔偿装修费用,如果物业费由租赁者所付,租赁者是否有权要求物业不许停水停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