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7日我和往常一样帮岳父忙,这一天岳父家需要我去帮他拖稻草,于是我开着我的电动单轮车(俗称麻木)去他家,在拖稻草的时候经过一池塘旁一户人家的门口处(池塘旁做了一栋房子),遇到了那家的屋主,他以此处是他家地为由不让我经过,我认为这是无理取闹,于是和他发生了口角,在这个过程中我不幸被他把头打破,我岳父见此情况拨打了110报警,然后送我到医院进行治疗,现已用了6000元的医药费,我想问下我可否找那家的屋主赔偿我的医疗费。
我在二零一一年八月四日给一位个人老板打工、老板长年承包水暖及其它工程、有时他顾我干一些水暖活、在工作其间于八月六日十点半左右正常使用角麽机切割ppr管子时不甚角麽机脱手将小腿骨切断、经医院治疗基本康复、所用医疗费一万多、老板支付六千就此完结、不在支付其它所有费用、他欠我与工友工费三千元、我垫付工友工费
我在二零一一年八月四日给一位个人老板打工、老板长年承包水暖及其它工程、有时他顾我干一些水暖活、在工作其间于八月六日十点半左右正常使用角麽机切割ppr管子时不甚角麽机脱手将小腿骨切断、经医院治疗基本康复、所用医疗费一万多、老板支付六千就此完结、不在支付其它所有费用、他欠我与工友工费三千元、我垫付工友工费
对方不履行协议内容是否可以追究他给我人身造成的伤害要负的刑事责任以及经济赔偿 还是只能告他违反协议
在有见证人的情况下 双方私下自愿签订了赔偿协议 但是对方不履行协议内容是否可以追究他给我人身造成的伤害要负的刑事责任以及经济赔偿 还是只能告他违反协议(事情是这样的,他跟别人打架误伤我,但是却对我造成3颗门牙掉落 1颗牙齿断折 嘴唇缝6针这样的重伤。) 或是部分履行协议,我是否可以追究他给我人身造成的伤害要
超市购物期间遭人身伤害,超市管理方是否应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
2012年3月28日上午,我母亲在超市购物路过蔬果摊位,被冬笋摊位小工用美工刀不慎划伤手部,流血不止。事后,该小工及超市所谓的蔬果摊位负责人(承包人)即送母亲到就近诊所治疗(伤口被缝5针)。当日下午,经属地派出所民警调解,该小工一次性赔偿母亲人民币3500元。但事件自始至终,超市管理方均未派管理人员到场协调处理
孩子在校被学生从后无意推到,出国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否校方予以赔偿?
孩子14岁,走路时被学生从后推到,从1米多无防护栏处摔下,腰部骨折、手腕裂缝,因无防备更因是从后部,所以是谁无法识别,请问,除过人身意外伤害险,校方应作赔偿吗?谢谢
在路边走,被在车上的人(素不相识)用弹弓打掉2颗门牙,报了110.但是对方不想出钱,只是说带着去他认识的小诊所治疗,而不想去任何北京的正规医院,所以没有调解成功。重新镶1颗牙需要数千元,现在应该怎么起诉他?
本人阜阳的,去上海旅行时住酒店手指肌腱被玻璃门暴破时割断,请问我应该争取哪些赔偿?还有误工费是按照工作所在地的标准还是事故发生所在地的标准赔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