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闹离婚,但是现在还没有离,有房产一套,属于婚后财产,产权人写的是男方,男方会不会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出售并将所得欠款转移,如果男方这么做了,女方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真心希望得到帮助,谢谢
你好律师、我想请问一下、我和男方要离婚、但关于有一套房产归属问题、这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名字、并且男方用这套房子带了款、如果此时双方离婚房贷有谁来还、?如果男方自己消失(故意让女方来还)此时该怎么办?若果女方还完房贷此时房子所有人是谁啦?望得到回复 补充:希望速度得到解
本人是山东牟平人,婚前我们两个人共同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产证上写的是男的名字,目前因感情不合,准备离婚,可男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这套房了给卖了,并在牟平房管局办理了过户口手续,带着钱跑了,离婚这事法院还没判,我到房管局问工作人员,为什么不经我的同意和签字,就办理了户手续,给我回答是:商品房写的男的
你好夫妻双方离婚,房子判给男方,给女方房款钱27万,但是现在女方没有过户给男方(以前房子的户名就是男方的是属于共同财产,现在女方不配合男方贷款和过户),现在是女方申请强制执行,女方不但不过户,而且还要钱,男方已经给她八万,现在确实拿不出钱了,想申请抵押贷款,女方不但不配合而且让男方给钱,如果不给钱就上
本人16周岁 在合肥市庐江县石头镇(原巢湖市) 我父母离婚 他俩离婚前有一栋门面房 房产证是我父亲名字 现在我父亲答应将房子给我妈 但他却说要我身份证和签字 我怀疑我父亲要耍阴谋 要把房子过户给我 请问我父亲将房子给我妈是否要我的身份证和签字
我与老公2006年结婚,结婚前他家出钱买了一套房子给我们结婚用,当时市价25万,装修我自己出了一万,其他都是他家出的,当时房子房产证写的我婆婆的名字。后2008年我们卖掉了那套房子又换了一套大点的房子,卖那套房子卖了45万,又换的这套房子当时市价65万,等于我们自己和他家里又各自出了10万共计20万再加上卖房子的45万
我于今年3月离婚,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通过民政局签订了离婚协议(民政局两人签了字,盖了章的正式离婚协议),协议上签订“房产归我一个人所有”。但是,结婚时房产证办理的是两人共同所有权。现在,如果不办理过户手续,没有过到我一个人的名下。女方以后如果通过结婚时共同房产证来争夺房产,我凭签订的离婚协议条
两人半路夫妻,结婚领证至明年3月份就7年了,两人各有一名女儿,并未有共同的子女,房子当初由女方出了20万,男方出了13.8万,过后男方向女方拿了11万。结婚后从2009年开始男方已退休没做事无收入只有退休工资2000元,至今已有2年多,家庭支出和收入由女方及其女儿负担。 现因昨晚男方在外喝酒回家后,女方跟他说让他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