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生育险报销的问题:今年4月我的妻子请假准备孩子分娩,与4.5好孩子出生。1.产假完后,会公司上班,公司要求加班,生育险报销回来后迟迟不将生育报销的钱返还。这种情况合法吗,怎么维护,找哪个单位! 2.目前不定的是,生育险报销的钱不发,公司有想扣除之前休产假公司发的加班工资的想法,这种做法对吗?3.公司还想将她调走或想法让你自己走,自动辞职的话还有一个问题请教:因为怀孕的时候上班将牙齿碰掉了,到今年10月份的工伤鉴定报销时间好像就到了。如果说现在自己辞职的话,工伤补偿金是否公司该给,如果不给找何部门给予帮助。工伤补偿金是多少呢?(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请各位律师给点意见。
我在开发区一家单位以缴纳了1年的生育保险,现在怀孕了2个月,保险也在继续交呢 ,但公司年底就搬家了 ,搬到金州区,这样我的保险就转到了金州区,算起来,到我的预产期,搬到金州后,我的保险才交了2,3个月。我想咨询,像我这种情况,保险还能不能报销。公司的人事说,不能报销,是吗 。为什么?
我想问下,我是一月份的预产期,但是因为从九月份离职了,所以单位一直帮我交到九月份的社保,从十月份开始转到另外一个公司代交的,但是十月份社保他们是十一月补交了,但是十月份生育保险不能补,所以停交了一个月,那我的生育保险还能报销吗?如果不能该怎么办的?
我在产前检查时用过几次医保卡,自付了1000多,后来生育时在吴江自付了2000左右的医疗费,到目前为止公司一分钱都没给过我,请问一下这种情况,能不能再向公司报销部分费用,还有3个月产假的最低工资有无最低限额的?我们老板说总共就给我1500包括工资和报销的钱,这样是否合法?还有我5月份升的小孩9月上的
本人在东阳某幼儿园上班,11年9月24日的预产期。在过完暑假以后就开始休假了,在9月16日生产,回老家生的。后因哺乳有困难90天以后没去上班,申请哺乳假单位不同意,只能算没有工资的休假,而且休假期间的社保医保要由我自己全额缴纳(包括单位缴的那部分),这样合理吗?我在产后3个月内就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把各种生育报
男方再婚,离异时小孩判给了女方。男方再婚后和初婚的妻子生的第一个小孩算不算二胎?有没有产假? 我想知道国家对于这种,有没有相关的明文条款说明。我们公司现在认定我们的孩子属于二胎,不给产假,让自己请假回家生孩子。也不给报销生育费用,我觉得不合理,对于我老公来说属于二胎,可对我来说属于一胎啊。顺便说明,
律师你好,我是2012年3月份工作的企业职工,有五险一金,我妻子没有工作,属无业,在2012年1月 妻子怀孕,我在2011年7月新颁布的社会保障法第五十四条看到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我想问的是,我的单位是否给我报销我妻子的生产费用,如
我是2012年2月28生产,报销期限为半年。可是因为单位欠费,医保中心不给报销。有这规定吗?那过了报销期限单位还欠费的话,我是不就报不了了?我初审和复审都过了。
我是再婚,妻子是初婚。我与前妻有一女儿,离婚后女儿归女方抚养。现在的妻子刚刚出生一个孩子,我们有二孩准生证,并且生育手续齐全。但是医保中心却不给报销生育险。说我们是二孩。不给报。我想咨询下是不是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