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房产证是父亲名字,弟弟去世,有弟媳和侄子,户主名字是弟媳的,我是女儿,现在住房马上要拆迁,拆迁安置后关于超出住房面积补偿款怎样分配?
朋友家北京朝阳区农村,最近要搬迁。 家庭情况:我朋友、朋友妈、和她奶奶(他父亲前些日子去世) 家里的两个姑姑要来分钱。(这两个人已经出嫁,而且户口已经迁出) 要房子钱但是当年他住的房子已经拆除了,现在盖得房子是我朋友父亲自己盖得 和他两个姑姑无关,而且他两个姑姑从来没有赡养过老人,而且给她妈买东西还
近日东城区拆迁,房屋是公房,承租人是我舅舅,他也是户主。此处一共有七个户口,这其中包括我们一家三口和我姥爷的户口(现在我们四个人单住在一起)。具体补偿安置方案我们不知情(是舅舅签的),而他也对此闭口不谈,根本不想让我们知道。 但经我们多方了解,这笔天价的拆迁补偿费中的确有按户口数补偿的部分(
基本情况: 公租住房东城区中鲜鱼巷8号北房三间,开两个门,另外西房一间,父亲为承租人。公租住房处的户口长期由两个老人、大儿、女儿、小儿共户,直至女儿(1979年)、小儿(1989年)婚后先后迁出,大儿1989年由山西插队后回京迁入父亲承租房,之后二老与大儿一起生活。2003年初大儿新购买西直门具有产权的住房,两老人及
你好,我们现在是租的房,房子是前年1月份租的,合同上写着是一年租期(到2010年1月到期),我们又续租了,但没有续签合同,我们还是按季付房租,也有房东每次收款的签字,现在这套房要拆迁,房东和拆迁办的还没有商量好(或要房,或要钱),由于拆迁办的人经常敲门,楼下收废品的也成堆,现在的条件非常差,听他们说如果房
你好。我家有兄妹6人,父亲为原拆迁公房的承租人,我大姐是农村插队回城的知青,84年回南京后,一家五口一直跟父亲居住。95年父亲病逝后,房屋实际居住人为大哥和大姐两个家庭。98年因大哥和大姐两家发生矛盾,把公房承租人根据实际居住面积分割成了两个租房证。也就是大哥、大姐各执一租房证,且户口均在该公房处。现在,
是这样的,我们村最近被征收用于兴建水库,获得的村里的道路、树木、山地等赔偿的公共财产由村民代表进行统一分配。我们家是50年代移居本村的,在这里已经生活,劳动,工作将近50年了,户口也在这里,请问像我们这些非原始居民的情况,能否享受原始居民同样的财产分配吗,有法律依据吗?
父母(已去世30多年)有一套公房,我们几子妹结婚成家后相继搬出这套公房也已有20多年,这套公房一直由弟弟一家人和长期残疾的姐姐居住。前年弟弟因病去世,现在这套房便由弟媳和她孩子及残疾的姐姐居住着(房屋承租人也从原我弟弟的名下更改为弟媳的名下)。现在这套公房要拆迁了,从法律上讲,想请问: 1,长期(50多年
不能过户的乡镇房子房子,怎么做才能有法律保障,并可以在将来拆迁时得到补偿。
我家买了一幢靠近城镇的房子,但此房子属于乡镇房子,不能过户,只签了购买协议,不知是否有法律效应,即使有是不是只有使用权,没有拥有权,若拆迁能享受到补偿吗?该怎样做才能得到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