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的《劳动管理条例》里面有这么一个条款:员工在工作期间完成的技术成果及论文、著作、书籍或在工作期间总结、收集到的信息均属公司。但是在劳动合同里面并没有关于这方面的约定,请问这是否会引发关于专利等方面的纠纷?
舒律师你好: A公司在和我公司(B)谈收购,应该是部分收购。 1,A公司出价收购我公司(B)的全部知识产权,并且要禁止我公司不得在与其竞争领域发展, 2,我公司(B)部分技术核心股东(C)要转移到A公司工作,并会得到补偿,补偿金额远高于其他股东。 这样的收购协议,使否需要全体股东同意? 在表决时,跳槽
甲工厂于1996年3月20日完成了一种铸件球磨新工艺,并于3月31日向国家专利局提交了专利申请。4月21日甲厂将新工艺投入生产并在其生产的球磨产品上使用“新世纪”商标。4月30日甲工厂向商标局提出了商标注册申请。乙工厂在未参考甲工厂任何有关技术资料的情况下,于1996年3月25日独立地研制出与甲工厂基本相同的球磨工艺,并
今年2月1日我将已经取得专利权的专利技术转让给他人,为期3年、已经取得转让费3万元,10月1日该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我应该将已取得的转让费还给对方吗?还多少?
我们几个人准备建一个文学类的网站,把网络上所有的文学类的文章、散文、诗歌、小说等等,只要是好的东西都整理到我们准备建的网站里。但是由于是网络整理,很多是从别的网站复制的,这要我们怎么办才能免去法律责任,不承担侵权的责任。另外说明一下:我们的网站复制的东西大多以它站上免费刊登的文章为主,像比目鱼的博客
本人以第二作者与别人合作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并将之作为博士学位论文的一章节,约占整篇学术论文的10%多点。 从形式上看,不管两个分别付出了多少劳动(这个只有双方知道),这里存在不存我占用第一作者成果的问题?需要说明的是,没有在正文中注释说明,但在参考文献里写上了这篇文章。 另外,第一作者知道这个情况。
委托设计产品,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双方所有,被委托单位没有设计资质需要挂靠第三方有资质设计单位,合同
委托设计产品,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双方所有,被委托单位没有设计资质需要挂靠第三方有资质设计单位,合同
随定制工程产品移交给用户的工程设计图纸是否仍受知识产权保护?
我司是设计制造工程产品的公司,在各个工程结束之时,按照惯例为方便用户使用和维修查询,在竣工验收之时需将部分设计结构图纸随同产品一同移交给用户。因为是客户定制产品,各个工程设计各有差异,故此现有个别客户认为在购买产品同时已经购买了该种定制产品的设计的知识产权,并认为自己有权利采用该结构图纸复制整体产品
请各位法律方面的专家为我们弱势群体主持公道——是否有法律规定大学生必须在学校居住?
1.是否教育局有规定或法律依据大学生必须在校居住? 2.是否没在校居住依然要交住宿费,水电押金?是否有法律依据? 3.是否因为大学生在外居住没交住宿费学校就可以不予以注册学籍? 4.作为弱势的学生遇到以上问题应该怎样维权?到哪儿维权? 谢谢哥哥姐姐们了....请你们为我们弱势的学生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