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与前夫判决离婚,判决前夫每月支付其工资收入20%作抚养费,每月前夫給了抚养费但没给足,现在我能否申请执行从2006年到现在不足部分的抚养费?
请问各位专家,我父已于去年过世,母亲过世多年,父亲过世时没有立遗嘱。现在主要遗产有房产一处别墅(房产证为父亲名字,房产证在长子手中),以及丧葬费(由于未达成一致,领取资料在二哥手中,未能领取)。由于几个子女在遗产分割问题上一直无法达成一致。听说依据法律主张遗产权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假设一致未达成一致。
行政机关对于一块宅基地的权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两年之后当事人通过别的途径知道,10年后知道诉讼权利,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恳请答复,谢谢!
我和前妻协议离婚,协议书中将一套小孩名下的房产分割给我了,过户时得知,小孩房产不能处置,我应该如何解除协议里的重大误解?有时效规定吗?还有,如果去法院重新分割财产,法院是否会参考原协议里的分割比例?
公安局去年十一月拘留,一月之后批准逮捕,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一个确定的说法,逮捕是否有时效啊?什么时候送交检察院啊,什么时候可以请律师辩护?
从09年入职的,到现在已经三年多了,由于公司没有为本人购买过社保,也没有签过任何的书面劳动合同,现在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里面对此主张双倍工资及未买社保的经济补偿金,仲裁委的人说,像本人这种情况,经济补偿金是有的,但是主张双倍工资已经属于过了仲裁时效,按照他们的说法是仲裁时效是刚刚做满一年的次日开始一年
我与2006年3月14日帮朋友在信用社担保3万贷款到期日2007.03 14。2012年7月6日信用社让我还款,我说借款担保以免责和我没用关系了。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