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公2006年结婚,结婚前他家出钱买了一套房子给我们结婚用,当时市价25万,装修我自己出了一万,其他都是他家出的,当时房子房产证写的我婆婆的名字。后2008年我们卖掉了那套房子又换了一套大点的房子,卖那套房子卖了45万,又换的这套房子当时市价65万,等于我们自己和他家里又各自出了10万共计20万再加上卖房子的45万一共65万,全款买的现在这套,现在这套房子房产证是我老公自己的名字。现在我们要离婚,我想咨询,这套房子按新婚姻法怎么界定,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现在这套房子市价110万了,我能主张分得多少?另外孩子归我,法院能不能支持我多分得一些抚养孩子
背景:房产为男方婚前付首付,贷款购买,婚后男方自愿更名为女方单独所有(到相关部门现场办理的夫妻更名)。婚后两人共同还贷。男方家长说首付几十万是家长付的(但只能证明男方写了借条,但不能证明钱款用途),而且买房1年后,男方又向父母借款百万(写了借条,但此时男女二人尚未结婚),现在男方家长要求卖房,归还其
各位律师好,我老公婚前存款18万,我没财产。结婚后我不再工作,生孩子带孩子,第二年他按揭买了价值32万的房子,首付13万,现在房子现值大概45万。那现在我们离婚,我能分到多少钱?
我们的房子首付款是男方家在婚前出的,婚后由我们共同还贷.我们有一个一岁半的孩子,女方提出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而且房款现在升值了将近三十万.
你好!我父亲再婚,婚后把自己居住的房子进行了使用权转产权(这房子是祖母留下的,之前一直没有转成产权),现在房子面临动迁,想咨询一下如果这个时候离婚,对方有没有资格提出分割房产的要求?
您好,我们09年结婚,领结婚证后1个月内买房,买房的钱是男方父母给的,共30万,加上男方当时的钱,共33万付了首付,之后因女方没有工作,没有实质性收入,一直是男方在还贷款。这种情况如果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多谢 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的名字
男方跟女方事实婚姻前取得三间草房房照和宅基地使用权,结婚没登记(1994.12.4日)后翻盖一层平房,登记后(2004.3.23)接的二节楼,所有证件上的名字都是男方的,这样的财产在离婚时怎样分割?(注明 现女方户口不在本村,没有宅基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