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被告各种理由拒收或干脆消失。 导致无法开庭怎么办。 申请公告送达法院还不给处理?
我去年起诉和我老婆离婚,法院判决不离,现在已经过去一年多了,我再次起诉,可是现在法院传票她家拒收,我该怎么办? (拒收理由是:当事人不在,无法联系到当事人。)
7月19号第一次起诉的,23号接到她的电话,估计她已经知道传票送来过(那天她可能是上班,传票地址写住地)。今天8月10号本来下午开庭的。律师通知我,她拒收传票。法院的理由是:长期在外,行踪不定,无法签收。 她是在同城工作的。莫非她已经搬走?(我离家3个多月,自己租房子)。 此种情形,是公告送达合适还是送单位
08年12月出的交通事故,当时买了交强险和50万的商业三者险,伤者住院等一系列费用基本由我垫付,但伤者的十级伤残没有被保险公司认可,所以谈了几次一直没有协商解决,现在收到法院传票,我该怎么办,是否要请律师呢?
房屋买卖合同欺诈案,法院按照原告提供的移动电话号码通知了被告,被告接到法院通知后不按时到庭领取传票.法院要求原告再提供被告新的联系方式,可是原告仅能提供被告的身份证信息和手机号码.在原告不可能提供被告真正住址的情况下原告该怎么办?
法院的传票被告没有签收,他家里人签收的,并缺席判决后找不到被告了,怎么才能执行呢?
法院的传票被告没有签收,他家里人签收的,并缺席判决后找不到被告了,怎么才能执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