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一个难题,想求助于大家。我是国家公务人员,去年领导让我保管一笔“小金库”。我曾经拒绝,但领导坚持。领导让我将这笔钱存入我个人的账户。于是,我把钱存入了我的建行账户。之后,领导多次使用,我也一次次地将钱给他。但是,为了方便,我把后来进进出出的钱存入了离我更近的信用社,总金额为55000元左右。在纪检传唤后,他们认定我为挪用公款。原因有两点:1、资金没有在最初的建行账户上;2、报销单据和银行出入不同,时间上有误差。请大家帮我分析分析,我这属于挪用公款吗?量刑是多少?期待大家的回复
我和其他2个股东各按33.33%的股份注册了一家公司,我不是法人代表,由于对公司的前景不看好,我和其他2个股东协商后他们同意我撤出我的股份,但根据我们当时签订的三方协议我只能拿到总资产的28.33%,我也认可了,他们在结算清单上也签字确认了,2天后他们反悔了,不让我撤了,于是我就从我的销售中提取了我应得的那份款项
一朋友02年挪用单位公款16万元,03年外出躲避至今。听说“清网行动”自首会从轻处理,想让他回来自首。。请问这种情况会坐牢吗,会给判几年?
公款是本月22号在客户那里收的现金,但是当时未及时交到公司,也没去公司报道。而是过了几天才把公款交给财务,这是属于挪用公款?
出纳擅自将本单位的60万元借别人做生意,要求半年之内一定要还,因别人生意亏损,无法还款,出纳便请求承包本单位的建筑商书写已收到60万工程款的收据以入账,至今仍未还款给单位。请问这应该定什么罪?谢谢
朋友A某到浙江某公司,被总负责人口头任免为高层管理,没有任命书,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在任期间,上任高层自动离职,工作交接,库存,账目等不明确。工作特性,货款一般用现金方式。迫于工资从未发放,车费,运费,出差应酬等费用均未报销。部分货款定金没有上交,用于个人。发货的货款单A某有签名确认,交给财务的货款,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