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教师(高级职称),一直在工作岗位上。再有一个多月就到55周岁,我已经写了继续工作到60周岁的申请并提交了。但我们单位不执行中组部和人社部发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文件,要强迫我办理退休手续。内蒙古自治区转发了这个文件,盟市也转发了这个文件,而且转发中都写:请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的第五条: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政策,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涉及干部人才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政策平稳落实。我计算了我的工资,如果现在办理退休手续我的工资收入每个月少四千,确实牵涉到切身利益!请问:这样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我是事业单位一名女性专业技术人员,2008年11月强制为我办理了退休,我们苏州有关于女性专业人员退休的文件:在专业岗位上满5年可按55岁退休,但单位说没有延聘的先例,还说本单位后面还有类似的人员,所以强制办了退休,但今年七月本单位对类似人员办理了延聘,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我事业单位退休,12年后单位改制为企业,变成了企业退休待遇,根据已退休人员不参加改制,改制不伤害已退休人员的待遇,我如何起诉?依据是什么?根据我国什么法?
中组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 中组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后,企业如何执行?
我是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职工,2012年单位领导没有按退休政策办事,按工人编办理了退休,问问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