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我家和我舅舅家各出资一半,合伙买了一块地准备盖房子。买了以后土地使用证上面的名字是我表弟,也就是我舅舅的儿子的名字。后来那块地遇上政府要盖办公楼而被征用。几年后,政府重新划分了一块地给予补偿。现在我舅舅要在此块地上盖房子,由于两家关系因为其他问题日渐疏远,现在我舅舅不承认我家也拥有的一部分产权
镇政府野蛮的把生产地林地承包给一个商人(此人是钦州市的政协委员)。因为没有林权证。(没有争议的也一样没有发证) 我们要申请调处,请问现在对于此种类型的土地纠纷广西有没有最新的最高法律解析,法规? 争议地是与以前的茶场(不过现在早就解散了)相邻。
国有土地是1998年由张某转让给我,在村委会政府都过了户,一直耕种到2007年,张某起诉我说土地抵债可以要回,但土地已经流转给我多年一审二审我都败诉,张某将土地要回也没给我任何补偿!现在土地市场价25万元左右!.现在政府和村委会都有开证明土地是我的,而且土地经管站还是我的户名,地照在我手,对方没有地照,只有判
98年二次分田的时候,村里很多人都不肯种田,就让了些田给我母亲种,一起连自己家的是21亩多地,所有的税收都由我家承担,政府也给我们发了《土地承包使用证》,三十年不动,现在修路征用了些地,有的社员没地了,现在来跟我家要田,我应该还吗?三十年还没到啊,请好心的律师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我们家有承包集体土地30多亩,于2005年以合同形式写的是转让给本村另一户人家,当时写的是永久性转让金35000元,但是没有到相关单位进行办理相关手续,现土地承包证还在我们家里,也没有过户。现他们要将土地与部分卖给别人开发房地产,请问:我们还能收回土地吗?如果通过法律维护权益有保障吗?
各位律师好,前段时间我们村的土地被征用,关于没有地的小孩子是否可以分得土地补偿款的问题小组讨论,要求签字表决,当时有几十人在场,由于小组长想要替没到场的村民签字,我公公说签字是受法律保护的,他无权代签,两人发生争执,小组长的老婆在旁边吵闹生气休克了,住了院,报了警,诬告我公公打她,把当时也在场却没有
我祖上有一块地,当时拥有完整有效的土地证,后借于同村一人建房子,土地证仍保留在我们手上,这是1978年的事情了,后来那人不知用了什么办法,在未经我任何一个家人同意的情况下,于8几年通过了土地房产办理手续,而且在91年的时候,村里统一回收旧证以换新证之用,然我父亲一直未能把新证领回,现目前我们手上只有当时回
我父亲在第一次土地承包的时候也就是1979年家庭成员共9人分得一些地(具体多少我也不清楚),然后在1984年的时候因为和我母亲结婚,户口就从他所在的那个生产队(村)迁到了我母亲所在的生产队(村),两个生产队都属于同一个乡,当时迁出去我父亲也没有说把土地转包或者不承包;现在我父亲原来所承包的土地要被征收,但是原
我是陕西榆林靖边县的,我家现在遇到一个土地所有权的纠纷,因为这里的地方官员只是偏向着和我们有纠纷的另一方(另一方是一个多数人的集体)我是一个平民老百姓,没有任何关系,现在县上正在着手处理属于我们这块的旧城改造,拆迁赔偿的事情,可是我发现县上好像在处理这件事情上明显有偏向他们一方,所以想求助一下,看能
爷爷在世时说给我叔叔分一亩七分地实际分了一亩半地当时没有字据我们都中了二十年了现在要卖地叔叔又想要回那二分地 请问下怎么解决 如果叔叔通过法院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