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1年7月购买的商品房,合同注明交房日期为2012年6月28日。但是,我今天(2012年7月14日)去办理收房手续的时候,发现房屋内部没有通电通水,连电表和水表都没有安装。而且,园区内部路面极为恶劣,到处是积水和黄泥,行人行走十分困难,车辆根本无法通行,根本不具备装修开工的条件。后与物业沟通,物业承诺可以暂时不确认收房,而且如果要装修的话可以提供本单元单独供电供水,并免交6月28日至8月底(预计园区内部路面将在8月底完工)的物业费。 我现在想知道,我这种情况算不算开发商延期交房,开发商是否存在违约责任,我应该如何处理。
在验房时,房屋有质量原因,漏水 等,立即提交整改给物业公司,将近一年时间都没有整改好,导致延期交房,可以要求赔偿延期交房的损失吗,购房合同有约定如开发商方导致延期交房因承担赔偿,和开发商协调要我方提交书面赔偿申请,提交后不予理睬叫我找物业公司,我应该找谁赔偿,可以上诉告开发商吗?请帮助,谢谢!
开发商延期三年,拒绝支付违约金,我是否可以起诉他们标签:违约
房屋拆迁,签订补偿合同,按面积补偿新房,合同中说延期交房赔偿200元每天,结果延期了三年。目前开发商不给延期违约补偿,我是否可以起诉?赢的概率有多大?
各位敬爱的律师好。我是广州一租户,在广州一小区租房,已签正式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子.但房东没告知厨房排水口问题(用水倒水的话会造成楼下用户渗水滴水),房东一直没有维修的意思,楼下住户忍无可忍报警了,我备受困扰。请问这算违约吗?如果算违约,我是否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拿回押金及违约金?
关于房屋转让合同的问题:约定一定时期后过户,在协议中规定违约赔付金额例如乙方拖欠房款、甲方转让给第三方的赔付金额等是否有法律限制?
本人在2010年购房,双方合同约定2011年6月30日交房。延期交房开发商按天数乘于每天房款的万分之三来赔付我。收到收房通知后15天内我有义务收房。 但是开发商一直未具备交房条件。我和一些业主遂在2011年10月诉至法院。法院一直未开庭。开发商于2012年2月底通知我15日内收房。我没有收。现在法院开庭了但是一直迟迟未判决。
签订合同一年,现居住半年,由于个人原因,想提前终止合同,押金可以不要,但希望可以收回刚刚缴纳的3个月房租,合同上面写明了违约处理意见,双方如果违约,要赔付对方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但是房东必要要求我转租房屋,否则不退还押金(现在属于租房淡季,房屋不好出租),请问我是否可以要回已付的租金!
您好,现在我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首付 贷款及备案已完成),预售合同规定是去年10月底交房,后来推说今年五月底交房,今天得知五月底又交不了,说7月底左右差不多,我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知可否退房!(当时签订合同时是如房屋延期赔偿违约金,未涉及退房)
我们的房屋马上就交钥匙了,可现房与样板房的高度相差接近二十公分,但是与合同却相差的很小,请问这是否违约?是否可是退房?国家法律规定哪一条款可以退房?
央产房无法取得上市出售登记表导致房屋居间合同无法完成,卖方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央产房无法取得上市出售登记表导致房屋居间合同无法完成,卖方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交易后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提起诉讼并进行了司法鉴定判决完毕。现在有发现合同违约是否可以再提起诉讼。 以上问题是否同属一案。何为一案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