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a)的朋友(b)找我借钱,我为了防止b以后无力偿还,他可以不可以将房屋抵押给我?签协议的话,要不要到房管局办理他项权利登记?
1,我和老公住的房子,是老公家结婚前买的,全部是老公家出的钱,没有贷款,一次付清,写的是老公一个人的名字,结婚后,老公把我的名字也加到了房产证上,请问这是不是属于共同财产了呢?有我的一半产权了吗? 因为最近听到两个律师朋友说:新婚姻法规定,像这种情况,即使是婚后加了名字,也不算共同财产??没有分割
我们审批了一笔贷款,贷款期限为10年,以位于县内的临界底商作抵押,可在落实抵押登记手续时,县房管局说他们抵押的最长期限仅为2年,超过2年没权限,我们质询按揭贷款最长为30年为什么能抵押,他们回答此类属于按揭贷款。请问,房管局说的是否有道理,且如超过其权限,我们如何操作,敬请指点。谢谢!
我于三年前通过某担保公司在北京银行贷款购买私家车一辆,当时向担保公司交纳2000元的担保费。 今年贷款已全部还清,但是在办理车辆解除抵押登记时遇到了问题,银行方面在发还了我的车辆登记证后告知去担保公司去办理解压登记,和担保公司联系后被告知,担保合同上要求车主在贷款未还清期间的车辆保险要在该公司购买,但是
买个二手房,没有产权,原房主有过房产抵押,银行已撤押,发票和协议都是我的名今天去房产部门办房照,不给办,怎么办 06年在个人手买的房子,该房子无产权证,原房主带我到开发商那把收据和协议更名,写我的名,说办房证时,我直接就能办,所以我和原房主未签订买房合同,买房后过两天,原房主把该房的房产抵押及银行出具
公司于2010年贷款,担保公司为了避免风险,用我的个人房产作抵押物,并办理了抵押手续。担保合同主体是我和担保公司,但我并没得到任何款项,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另外,到期公司无法偿还借款,担保公司起诉要拍卖房产,但房产贷款合同上我和父亲是共同贷款人,只有我个人的签字,是否可认定抵押无效?应该怎么向房产部门申
2006年,别人跟我借款10万元,我要求用他的住房做抵押,我们办理了他项权证,他项权证是我的名字,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当时他为了少交费用,在借款合同上写的借款金额是1万元,他房子评估是8万元。并且做了公正,实际借款为10万元,有借条。在以后他按时给付利息,并陆续两次在我这里再次借款10万元和10.25万元,在借条上注
我跟朋友一起买一套房子,后来朋友用这套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80万,钱是他拿去做生意亏了。现在朋友还不起贷款跑路了,当时贷款我也签了名帮他做了担保。请问现在我要负什么责任?银行会用我的其他财产来拍卖或者要我还尝还他的贷款吗?
房主由于资金需要,向我借款。 同时将房子抵押给我,也在公证处做了公证。规定如果房主在规定时间内不付款的话,房子将抵消借的款。借的款和房子市值在当时处于同等价值。 后来房主在规定时间内又把这套房卖给了第三方。 现在房主向我借款的时间已过了,又没有还钱。请问现在这套房是属于我的,还是属于第三方的。我如果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