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做物流的,因为有些客人需要海运发票,我帮忙买了些发票卖给客人,发票是真的,但是当时不知道买卖真发票也犯法,从中获取了一部分利润,这样能有什么处罚呢,大概十张左右,开的发票总金额是十几万。
现在由于我有债务问题,已经被银行起诉,我现在也没有能力偿还,我现在和爸爸妈妈同住(私房)产权是我爸爸妈妈,现在我爸爸妈妈想卖一间30平方的房子,帮我偿还债务,但是由于我们这里户口早已冻结(差不多快要10年了,据说要拆迁),买方要求过户才会考虑购买,但是现在村和街道不同意我该怎么办?谢谢
董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要购买拆迁房的话,我与卖方签订的拆迁方法买卖合同有效吗?是否应该签订其他的一些协议呢?
甲方是城乡结合部农村户口拥有一块宅基地,乙方是城市户口。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将甲方名下的宅基地使用权全部转让给乙方使用50年。乙方在甲方宅基地出资修建住宅,请问这样签定的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能否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本人属二次购房,现欲买一个32万的二手房,该房证过5年,但不是卖方的唯一住房,税费全部我交,请问可以详细列出我应要交的买卖双方的税金吗?尤其是卖方的那个人所得税应该缴交多少?谢谢,祈盼!
本人与购房人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为: 甲方(本人)出售自建房屋一套,总价值6万元,乙方(购房人)已预付2万元定金,如果一方违约将2倍赔付,手续办完将余款全部付清。大概内容就是这样。 现在我不想卖这套房子了,通过这份协议,我该赔付多少钱?? 麻烦律师给予帮助,谢谢了
本人预购买一处网点,但是这处网点开发商说已卖给个人。开发商帮联系的该房主见面。该房主出具的是开发商开给他的三联据,没有开正式发票。但是在谈判中我觉得这个房子是开发商找了个托来卖这处网点(因为我的一个朋友认识开发商,我觉得是不是开发商不想让利太多就找个托说是这房子卖个人了)。我去房产局问过想预约登记处
原告以我方欠货款起诉我方,但我方已经还部分货款,并且原告方在我方还他货款的第二天以我方还欠他货款为由,强行搬走我方物资,继而现在将我方告上法庭。在双方调解当中,原告方不承认搬走我方物资,请问我方现在该如何做? 若能反诉,请问我方在只有人证,和被搬离物资的收据为证,这样反诉的胜算如何?
2009年买的二手房,因为买的时候也没想到户口问题,所以买卖合同上也未注明户口迁移问题,现在孩子就要出生了,孩子也要办户口,在这两年期间曾多次催过卖主,但迟迟为迁,现在卖主尽然耍赖,我查了查我国法律法规也未对这方面做出明确规定,眼看孩子就要出生了,越来越着急了,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请求在线律师给些建议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商品房买卖时签订的认购协议的问题,协议中说明:“房屋暂定建筑面积为87.6平方米,此面积为建筑面积,产权面积已当地房管局测绘面积为准”但是现在实测面积为95.28平米,问开发商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多余的面积是否全部由我方付? 多余的面积是否由我全部支付,还是只支付超过87.6百分之三的部分?谢